轉(zhuǎn)發(fā)教務處關于做好2014級“卓越人才培養(yǎng)試點班”學生選拔工作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 2014-07-22 10:18:45 瀏覽量:
校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實施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yǎng)計劃的若干意見》(教高〔2011〕1號)與《長沙理工大學本科“卓越人才培養(yǎng)計劃”實施意見》(長理工大教〔2010〕15號)文件精神,深化人才培養(yǎng)模式改革,積極探索校企聯(lián)合培養(yǎng)新機制,著力提高學生勇于探索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善于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自2010年以來,土木工程專業(yè)(道路工程方向、橋梁工程方向)、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yè)、能源與動力工程專業(yè)、會計學專業(yè)、水利工程類(含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已相繼開展試點工作。
2013年,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列入教育部第三批“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yǎng)計劃”試點專業(yè),將從2014年起開始招生。為培養(yǎng)卓越新聞傳播人才,學校決定新聞學專業(yè)2014年起開展校內(nèi)試點工作。
因此,2014年學校將在土木工程專業(yè)(道路工程方向、橋梁工程方向)、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yè)、能源與動力工程專業(yè)、會計學專業(yè)、水利工程類(含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新聞學專業(yè)舉辦卓越人才培養(yǎng)試點班(以下簡稱“試點班”),為做好2014級“試點班”學生選拔工作,現(xiàn)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選拔原則
試點班學生選拔堅持“自愿申請、公平競爭、公開選拔、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
教務處負責總體組織、協(xié)調(diào)工作,招生就業(yè)處、學生工作部、后勤處、計財處配合相關工作,試點班舉辦學院負責學生初選與面試選拔工作。
三、招生規(guī)模
每個試點專業(yè)(方向)或?qū)I(yè)類各招一個試點班。其中土木工程專業(yè)(道路工程方向)、土木工程專業(yè)(橋梁工程方向)、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yè)、能源與動力工程專業(yè)、會計學專業(y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各招生不超過45人;新聞學專業(yè)招生不超過36人(其中文史類招生18人,理工類招生18人);水利工程類(含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招生不超過50人(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各一個班,每班人數(shù)25人,學生一、二年級實施大類培養(yǎng)、合班上課,三年級后再按專業(yè)分班上課)。
四、選拔方案
(一)選拔對象與報名條件
2014年已被我校錄取,高考成績?yōu)槲倚T诟魇。ㄊ?、區(qū))錄取學生中排名前20%且數(shù)學、英語單科分數(shù)均及格的學生(文科、理科分別排名),具備報名參加試點班的資格。
(二)選拔方式
1.報名
(1)新生錄取工作結束后,學校招生就業(yè)處在本科生招生信息網(wǎng)上(網(wǎng)址:http://m.bqcyf.com/pub/zsw)公布我校在各?。ㄊ小^(qū))錄取的符合“試點班”報名條件的學生名單。
(2)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自愿報名。每名學生只能選報一個專業(yè)(報兩個及以上者將取消其資格),學生可以報本身所錄取專業(yè)的試點班,也可跨專業(yè)報名。經(jīng)初審、面試等環(huán)節(jié)沒能選進試點班的,學生回原專業(yè)學習。
(3)土木工程(道路工程方向)、土木工程(橋梁工程方向)、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能源與動力工程、水利工程類(含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試點班只接受理科學生報名,會計學專業(yè)、新聞學專業(yè)試點班可同時招收文科和理科學生。
(4)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在
2.初選
(1)各試點班舉辦學院成立“卓越人才培養(yǎng)”領導小組與選拔專家組,對申請者進行資格審查,按錄取名額1:1.5的比例確定初選名單報教務處匯總、審核后,交主管校領導審批。
(2)初選名單經(jīng)學校審核后,在學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網(wǎng)上公布。
(3)高中階段獲省級以上(含省級)奧賽獎、科技競賽獎與獲得國家專利的學生,及高考數(shù)學、英語成績優(yōu)異者在選拔時將優(yōu)先考慮。
3.預錄取
(1)舉辦學院按照選拔綜合成績的高低確定預錄取名單,選拔綜合成績=高考標準成績(40%)+面試成績(60%)。
(2)由試點班舉辦學院對學生高考成績進行標準化處理,即將各省考生成績折合成標準成績,標準成績=(考生高考總得分/該省高考總分)×100。
(3)由舉辦學院組織選拔專家組進行面試,面試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zhì)和知識應用能力。具體面試辦法由試點班舉辦學院制定,報教務處備案,同時在各學院主頁上公布。
(4)試點班舉辦學院根據(jù)學生選拔綜合成績,擇優(yōu)提出預錄取學生名單。
4.學校審查批準
試點班舉辦學院將預錄取學生名單報教務處匯總,經(jīng)主管校領導審批后于校園網(wǎng)上公示。
五、時間安排及選拔程序
時間安排及程序 |
工作內(nèi)容 |
負責單位 |
新生錄取工作結束后 |
在學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網(wǎng)公布分數(shù)線和具備報名資格的學生名單。 |
招就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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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報名資格且自愿報名的學生將報名表電子文檔發(fā)至相關學院聯(lián)系人郵箱。 |
舉辦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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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學院組織進行資格審查,按照1:1.5的比例確定初選學生名單報教務處。 |
舉辦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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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組織對初選名單進行集中審核。 |
教務處 舉辦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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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網(wǎng)上公布初選學生名單。 |
招就處 |
新生報到前第三天 |
1. 初選入圍的學生預報到,統(tǒng)一安排住宿。 報到時間: 9:00-17:00 報到地點:云塘校學生活動中心 2.學生報到時向試點班舉辦學院提交高中階段獲省級以上(含省級)奧賽等級獎或科技競賽獎、國家專利等證書原件。 3. 試點班舉辦學院告知學生面試地點及有關事項并在學院主頁上公布面試方案。 |
學工部(處) 后勤集團 舉辦學院 |
新生報到前第二天 |
試點班舉辦學院組織面試,將預錄取名單報教務處。 時間: 9:00- 12:00 地點:舉辦學院 |
舉辦學院 教務處 |
新生報到前第一天 |
報主管校領導批準并于校園網(wǎng)上、云塘校學生活動中心、新生報到處公示預錄取結果。 |
教務處 |
新生報到當天 |
被試點班錄取的學生到試點班舉辦學院報到,未錄取的學生到原專業(yè)所在學院報到。 地點:新生報到處 |
學工部(處) 后勤集團 舉辦學院 |
注:具體報到時間以預錄取時校園網(wǎng)上公布的時間為準。
教務處
附件:
附件1: 相關學院(部門)聯(lián)系方式
附件2: 長沙理工大學本科“卓越人才培養(yǎng)試點班”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