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教職工年度考核暫行規(guī)定
發(fā)布時間: 2007-01-16 15:43:20 瀏覽量:
長沙理工大學
教職工年度考核暫行規(guī)定
為了客觀公正評價和全面了解學校各類工作人員的德才表現(xiàn)和工作業(yè)績,激勵全校教職工提高政治業(yè)務素質,并為其晉升、聘任、獎懲、培訓、辭退以及調整工資待遇提供依據,根據國家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guī)定》和湖南省人事廳《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湘人發(fā)[1996]125號)的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暫行規(guī)定。
一、考核對象
(一)參加考核人員
1. 全校各級各類在職在崗的工作人員(包括黨政管理干部、專業(yè)技術人員和工人)均須參加年度考核。
2. 工作單位校內調整半年以上的人員在現(xiàn)單位考核、半年以下的人員在原單位考核。
3. 當年調入人員、軍隊轉業(yè)(退伍)軍人由接收單位考核。單位派出做其他工作(扶貧助教)或學習、培訓(含攻讀學位)人員,由派出單位參考其所在單位提供的有關情況進行年度考核。
4. 新分配的大中專畢業(yè)生,均須參加年度考核,填寫年度考核表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考核情況作為轉正、定級的依據。
5. 受處分人員,在處分當年影響其考核等次。
(二)不參加考核人員:
1. 本年度病假(因工致殘除外)、事假累計超過半年,或出國探親、非公派脫產學習時間超過半年者,或當年6月底以前已離(退)休的人員,不確定考核等次,并將原因填入《年度考核花名冊》內。
2. 被立案審查未結案的人員,不確定考核等次,暫不寫評語。待結案后再行確定等次。
二、考核的內容與標準
1. 考核的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德才表現(xiàn)和工作實績。
德:主要考核政治表現(xiàn)、思想狀況和職業(yè)道德水平,包括管理人員服務態(tài)度。
能:主要考核業(yè)務技術水平或管理能力的運用發(fā)揮、業(yè)務技術提高、知識更新情況。
勤:主要考核工作責任心、勤奮敬業(yè)精神以及遵守工作(勞動)紀律情況。
績:主要考核履行崗位職責情況。
2. 考核標準以崗位職責、年度工作任務及聘任目標為基本依據,各單位依據其實際情況細化、量化。具體考核指標見各類人員崗位職責。
三、考核的原則和程序
(一)考核的原則
1. 考核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
2. 考核要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年度與聘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
(二)考核的基本程序
1. 個人總結及自評。每年12月1日-6日,被考核者依據自己一年來德、能、勤、績的主要情況,對照考核指標進行總結與自評,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一式兩份。
2. 述職評議。每年12月7日-13日,被考核者在本單位公開述職,所在單位組織考核,根據被考核者述職情況核實述職內容,進行民主評議,寫評語。
3. 確定等次。每年12月14日-18日,所在單位根據被考核人的工作情況和民主評議情況,集體研究確定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見。
4. 反饋。每年12月19日-24日,所在單位將考核結果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如有不同意見,可從通知之日起10天內向學校申請復核,學校將復核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5. 上報、審定、公布。每年12月25日-31日,各單位上報有關材料,需填寫好各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表》(一式兩份)和《年度考核花名冊》(一式兩份),單位蓋章,領導簽字后上報。??己斯ぷ黝I導小組對被考核者的等次意見進行復核審定,綜合平衡。考核為“優(yōu)秀”和“不合格”的人員名單由單位張榜公布。
四、考核結果的確定
(一)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其中,優(yōu)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本單位在崗人數(shù)的12%以內,校屬二級單位主要領導不占單位指標,由學??己斯ぷ黝I導小組在預留指標中進行復評。
(二)對優(yōu)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的確定嚴格按學校規(guī)定及以下條款進行。
1. 下列情況之一者,其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
①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的;
②危害社會治安或綜合治理,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③工作責任心不強,出現(xiàn)教學事故或違反工作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造成責任事故或嚴重失誤的;
④缺乏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服務態(tài)度惡劣,服務對象意見大,造成較大不良影響的;
⑤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德、能、勤、績達不到本職工作要求的;
⑥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10天以上,或者全年累計曠工15天以上;
⑦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年度考核的。
2.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比照合格等次考核。
①通過組織同意提前離崗未辦理退休手續(xù)的人員,或身患精神病、癌癥的人員;
②辦理了停薪留職手續(xù)且履行了合同義務的停薪留職人員;
③軍隊轉業(yè)(退伍)人員,其轉業(yè)(退伍)前的情況可參閱轉業(yè)(退伍)時的鑒定,除受記大過以上行政處分者外,一般定為合格;
④女職工根據《湖南省<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實施辦法》享受的假期以及在規(guī)定的孕期、產期、嬰兒哺乳期內,應參加年度考核,凡未違反省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guī)定,也未受記大過以上行政處分者,一般定為合格等次。
3.受行政處分的教職工年度考核的確定按“湘人發(fā)[1998]33號” 文件執(zhí)行。受行政處分的人員,按以下辦法確定考核等次。
① 受行政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
② 受行政記過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可確定為合格或以下等次。解除處分的當年,可按正常情況參加年度考核;
③ 受行政記大過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解除處分的當年,可按正常情況參加年度考核;
④ 受行政降級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解除處分的當年,可按正常情況參加年度考核;
⑤ 受撤銷行政職務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第二年按新任職務參加年度考核,并按規(guī)定條件確定等次;
⑥ 受開除留用察看處分的,當年應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在察看期間不參加考核。察看期滿留用者,次年可按新任職務參加年度考核并按規(guī)定條件確定等次。
4. 受黨紀處分的教職工年度考核的確定按“組通字[1998]19號”文件執(zhí)行。
五、考核結果的使用
教職工年度考核結果,作為評先評優(yōu)、職務晉升、職務聘任、工資晉升及崗位津貼發(fā)放的依據。
內退人員、停薪留職人員和患精神病、癌癥人員的管理按照學校相關文件執(zhí)行。
1. 優(yōu)秀等次:
(1)評選校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或優(yōu)秀教育(先進)工作者必須在上年度的年度考核為優(yōu)秀。
(2)按照有關規(guī)定晉升工資檔次,并發(fā)給年終一次性獎金。
(3)具有職務晉升或續(xù)聘的資格,并在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晉升或聘用。
(4)任現(xiàn)職以來有一年度考核結果為優(yōu)秀等次者,可破格申報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
2. 合格等次:
(1)年度考核為合格者,發(fā)給年終一次性獎金。
(2)具有職務晉升或續(xù)聘的資格。
(3)工作人員必須在連續(xù)兩年的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方可正常晉升工資檔次。
3. 基本合格等次:
(1)不發(fā)給年終一次性獎金。
(2)申報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其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等次的年限不能計算為其任現(xiàn)職資歷的年限。
(3)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等次的年限不能計算為其晉升工資檔次的年限,晉升工資檔次的年限自然下移。
(4)崗位津貼按照所在檔次的基本檔降等發(fā)放。
4. 不合格等次:
(1)不晉升工資檔次,不發(fā)年終一次性獎金,并予以批評教育。
(2)下一年度不能申報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
(3)不發(fā)放本年度崗位津貼。
(4)連續(xù)兩年考核不合格者,行政管理人員應予調整工作崗位,專業(yè)技術人員應予低聘或解聘專業(yè)技術職務,工勤人員應予降低技術等級(職務)。
(5)連續(xù)兩年考核為不合格等次且又不服從組織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為不合格者,予以辭退(解除勞動合同),辭退辦法按照湖南省人事廳湘人調[1992]128號文件執(zhí)行。
六、考核的組織管理
1. 學校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人事處具體負責承擔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務。各單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組,負責本單位的考核工作。
2. 材料歸檔:《年度考核花名冊》、《年度考核登記表》由學校蓋章后,一份返回單位、一份由人事處歸入個人檔案。
3. 校屬各單位必須嚴肅認真對待年度考核工作,專業(yè)技術人員申報職稱時由各單位提供《年度考核表》原件,不得弄虛作假,學校和人事部門不再提供《年度考核表》。
七、其他事項
1. 考核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單位必須按照學校的統(tǒng)一部署,認真做好每一階段工作,及時上報本單位在職人員名單(參加考核人員和不考核的人員須標明)、考核表及考核結果。凡未及時進行考核和上報材料的,學校不再另行考核和接受材料,所產生的后果由所在單位和個人承擔。
2. 本規(guī)定由校人事處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3.長沙理工大學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另文下發(fā)。
附:《年度考核花名冊》(一式兩份、單面打?。┖汀赌甓瓤己说怯洷怼罚?/span>16K一式兩份、雙面打?。?/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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