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導師指導全日制碩士生名額分配辦法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發(fā)布時間: 2015-09-02 11:12:34 瀏覽量:
根據(jù)學校研究生教育管理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2015年導師指導碩士生名額分配辦法。
一、基本名額
具有博士學位的教授,基數(shù)1人。
二、附加名額
在不超過指導上限人數(shù)的情況下,碩士生導師按以下規(guī)則增加相應的名額。各規(guī)則的時間年限均指近5年內(nèi)。
1、年均進??蒲薪?jīng)費達到5萬,加1人;年均達到20萬,加2人;
2、教學名師或師德標兵,加1人;
3、省優(yōu)秀碩士論文指導老師,加1人;
4、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等國家級項目,加2人;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項目,加1人;
5、主持省部級重大項目或省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加2人;
6、第一作者在國際國內(nèi)權威期刊(SCI檢索期刊、中國科學、計算機學報、軟件學報、通信學報)發(fā)表論文,每發(fā)表一篇加1人;
7、主持獲省部級及以上科技類一等獎,加3人;主持獲二等獎,加2人;主持獲三等獎,加1人;
8、出版專著一部,加1人;
9、獲發(fā)明專利一項,加1人;
10、主持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加1人;
11、主持省教育廳重點或青年項目,加1人;
12、作為排名前三的主研人員參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兩項,加1人;
13、作為排名前五的主研人員參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或重點項目,加1人;
14、主持省科技計劃項目,發(fā)表CSCD核心論文2篇,加1人;
15、主持市科技計劃重點項目,發(fā)表CSCD核心論文2篇,加1人;
16、所指導的研究生在省級及以上學科競賽中獲得三等及以上獎勵,加1人(研究生參賽前先向導師和學院匯報,由學院確定競賽級別);
17、主持省級以上研究生教育類的教改項目或質量工程項目或創(chuàng)新平臺,加1人;
18、所指導的研究生在省學位論文抽檢中出現(xiàn)C或D等級,減1人;
19、所指導的研究生在校研究生院或學院的學位論文外審中出現(xiàn)不合格等級,減1人;
20、所指導的研究生不遵紀守法并給學院造成惡劣影響,減1人。
三、上限控制
1、院內(nèi)具有教授職稱的碩士生導師招生上限名額為3名;院內(nèi)具有副教授職稱的碩士生導師招生上限名額為2名;院內(nèi)具有講師職稱的碩士生導師招生上限名額為1名。
2、首次招收碩士生的導師上限名額為1名。
3、有博士學位的副導師若近3年內(nèi)已指導了研究生且2014和2015年沒有主持新增的省部級項目或沒有主持在研的國家級項目,則本年度招生名額為0,否則本年度上限名額為1名。
4、院外校內(nèi)導師有教授職稱的招生上限名額為2名,有副教授職稱的招生上限名額為1名。
5、校外導師招生上限名額為1名。
6、導師若2年內(nèi)出現(xiàn)無科研論文、無進院經(jīng)費、無主持課題的情況,招生名額為0。
7、如果研究生導師無上述基本名額和附加名額,且近5年主持過廳級一般項目,發(fā)表CSCD論文2篇,上限名額為1名。
8、2015年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青年博士招生上限名額為1名。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