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文獻傳遞工作規(guī)程(2018年修訂)

2018年12月12日 09:50  點擊:[]

  

文獻傳遞服務是應使用者對特定已確知的出版或未出版文獻的需求,由圖書館或商業(yè)服務單位等資料供應者將需要的文獻或其代用品在適當?shù)臅r間內(nèi),以有效的方式與合理的費用,直接或間接傳遞給使用者的一種服務。目前,我館已與CALIS(中國高等教育文獻保障系統(tǒng))、CASHL(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文獻中心)、NTSL(國家科技圖書文獻中心)等國內(nèi)主要文獻中心建立合作關系,開通了相應的文獻傳遞服務。在本地館藏資源不能完全滿足讀者需要時,文獻傳遞服務能夠有效地為讀者提供所需的專業(yè)文獻。本館文獻傳遞具體工作由信息服務部承擔,面向全校博碩及教師讀者開展服務。為規(guī)范本館文獻傳遞工作程序,特制定本規(guī)程。

一、工作流程

1. 讀者首次登錄館際互借系統(tǒng)需完成賬戶注冊,請讀者按照系統(tǒng)要求進行填寫,單位名稱具體到院系,電話和郵箱為必填項。

2. 1-2兩個工作日工作人員確認后,讀者即可進行文獻傳遞申請。

3. 讀者登錄后點擊“我的文獻傳遞”進入“長沙理工大學館際互借系統(tǒng)”填寫所需文獻基本信息。

4. 工作人員接到讀者的文獻傳遞請求后,先查詢本館資源(包括紙本資源和電子資源),然后試著從網(wǎng)絡上獲取免費全文。如無法滿足,則進行文獻傳遞。

5. 工作人員在接到讀者的文獻傳遞請求后,在3個工作日內(nèi)(如遇節(jié)假日順延),向協(xié)議單位圖書館提出文獻傳遞請求。為避免重復傳遞,不得同時向多個協(xié)議單位圖書館發(fā)送請求。

6. 工作人員在收到協(xié)議單位圖書館傳遞的文獻后,在1個工作日內(nèi)(如遇節(jié)假日順延)向讀者發(fā)出文獻到達通知。

7. 如遇協(xié)議單位圖書館5個工作日未在系統(tǒng)回復,文獻傳遞工作人員應通過該圖書館主頁電話聯(lián)系確認未回復原因并及時回復讀者。

二、工作要求

1. 信息服務部指派專人負責本項工作。

2. 工作人員每年在新生入校后應及時導入新進人員數(shù)據(jù)(學生讀者目前僅限于導入研究生以上的讀者數(shù)據(jù))。

3. 工作人員每天上午、下午分兩次定時登錄系統(tǒng)進行新用戶審核。

4. 工作人員每天至少上午、下午分兩次查看用戶文獻傳遞請求。

5. 登記備案制。每次文獻傳遞工作結束后,工作人員應在專門的登記本上詳細登記,登記項目包括時間、讀者姓名、傳遞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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