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長沙理工大學2025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附件1),依照《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號,附件2),結合交通運輸工程學院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1)成立學院推薦工作小組
組長:成華
成員:張云菲、任志祥、呂松濤、張銳、郝威、于新、肖杰、何石堅、李晶晶、劉斌
秘書:胡美南、史亞杰
職責:負責制定學院推免工作細則、推免生工作方案,負責學院計劃推薦指標安排、符合資格學生名單和推薦名單的審定和公示。
(2)成立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不少于5人,且具備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職責:負責申請者的申請資格與條件、思想政治品德、學業(yè)成績、科研成果、學科競賽成績等核查,對科研成果、學科競賽獲獎等進行質詢、綜合評價和審核鑒定。
二、推免生申請條件
推免學生應思想政治可靠、品德優(yōu)良、誠實守信、學風端正、身心健康;無任何考試作弊或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等行為及處分記錄,無其他學術不端記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推免生(含教改班)基本條件應滿足《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號)第二章第九條的要求。
推免學生應學業(yè)優(yōu)秀,補考、重修課程嚴格按初修成績計分。
三、推免生計劃分配
學校分配學院推免名額總數(shù)30人。學院經綜合考量,各專業(yè)名額分配如下: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卓越)3人、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9人、交通工程5人、交通運輸3人、物流工程3人、工程管理5人、測繪工程2人。
四、推免生綜合考核
1. 嚴格按照《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號)與《關于做好長沙理工大學2025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進行推免生綜合考核。
2. 學科競賽獲獎按照教務處當年公布的“學科競賽支持項目清單”計分。
五、推免生遴選程序
1.2024年9月5日前,成立學院推薦工作小組,制訂學院2025年推免生工作細則和推免生工作方案,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辦公室審定和備案,經審定后通過多種公開途徑公布。
2.2024年9月9日前,符合學校推免生申請條件的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附件3)和《交通學院2025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情況匯總表》(附件4,只交電子檔),并提供第1至6學期初修成績單、英語和計算機過級成績單、有關科研成果與學科競賽獎勵證明復印件及其它證明材料。
3. 2024年9月10日前,學院學工辦負責審查申請者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并由教務辦復核。
4. 2024年9月11日前,學院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核查申請者的申請資格與條件、思想政治品德、學業(yè)成績、科研成果、學科競賽成績等,對科研成果、學科競賽獲獎等進行質詢、綜合評價和審核鑒定。
5.2024年9月13日前,學院推薦工作小組對申請者綜合評價結果進行審核鑒定、綜合排名、公示和推薦,填寫《長沙理工大學2025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匯總表》及相關材料,審核蓋章后送交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教務處)初審,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6.2024年9月18日前,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的推免生計劃數(shù)確定推免生名單,并在校園網公示7日;如有異議,學校查明情況并公布處理結果。
7.2024年9月26日,教務處將推免生名單導入教育部“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
8. 2024年9月28日~10月20日,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按照推免流程進行注冊、填寫個人資料、網上繳費(未繳費視為放棄推免生資格)、填報志愿等操作。接收并確認復試及待錄取通知。
9. 推免選拔工作接受學生和社會的監(jiān)督,有異議者可向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辦公室(教務處:85258572)反映,如發(fā)現(xiàn)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可向紀檢監(jiān)察處(85258529)反映。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2024年9月5日
根據《關于做好長沙理工大學2025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附件1),依照《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號,附件2),結合交通運輸工程學院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1)成立學院推薦工作小組
組長:成華
成員:張云菲、任志祥、呂松濤、張銳、郝威、于新、肖杰、何石堅、李晶晶、劉斌
秘書:胡美南、史亞杰
職責:負責制定學院推免工作細則、推免生工作方案,負責學院計劃推薦指標安排、符合資格學生名單和推薦名單的審定和公示。
(2)成立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不少于5人,且具備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職責:負責申請者的申請資格與條件、思想政治品德、學業(yè)成績、科研成果、學科競賽成績等核查,對科研成果、學科競賽獲獎等進行質詢、綜合評價和審核鑒定。
二、推免生申請條件
推免學生應思想政治可靠、品德優(yōu)良、誠實守信、學風端正、身心健康;無任何考試作弊或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等行為及處分記錄,無其他學術不端記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推免生(含教改班)基本條件應滿足《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號)第二章第九條的要求。
推免學生應學業(yè)優(yōu)秀,補考、重修課程嚴格按初修成績計分。
三、推免生計劃分配
學校分配學院推免名額總數(shù)30人。學院經綜合考量,各專業(yè)名額分配如下: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卓越)3人、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9人、交通工程5人、交通運輸3人、物流工程3人、工程管理5人、測繪工程2人。
四、推免生綜合考核
1. 嚴格按照《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號)與《關于做好長沙理工大學2025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進行推免生綜合考核。
2. 學科競賽獲獎按照教務處當年公布的“學科競賽支持項目清單”計分。
五、推免生遴選程序
1.2024年9月5日前,成立學院推薦工作小組,制訂學院2025年推免生工作細則和推免生工作方案,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辦公室審定和備案,經審定后通過多種公開途徑公布。
2.2024年9月9日前,符合學校推免生申請條件的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附件3)和《交通學院2025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情況匯總表》(附件4,只交電子檔),并提供第1至6學期初修成績單、英語和計算機過級成績單、有關科研成果與學科競賽獎勵證明復印件及其它證明材料。
3. 2024年9月10日前,學院學工辦負責審查申請者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并由教務辦復核。
4. 2024年9月11日前,學院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核查申請者的申請資格與條件、思想政治品德、學業(yè)成績、科研成果、學科競賽成績等,對科研成果、學科競賽獲獎等進行質詢、綜合評價和審核鑒定。
5.2024年9月13日前,學院推薦工作小組對申請者綜合評價結果進行審核鑒定、綜合排名、公示和推薦,填寫《長沙理工大學2025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匯總表》及相關材料,審核蓋章后送交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教務處)初審,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6.2024年9月18日前,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的推免生計劃數(shù)確定推免生名單,并在校園網公示7日;如有異議,學校查明情況并公布處理結果。
7.2024年9月26日,教務處將推免生名單導入教育部“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
8. 2024年9月28日~10月20日,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按照推免流程進行注冊、填寫個人資料、網上繳費(未繳費視為放棄推免生資格)、填報志愿等操作。接收并確認復試及待錄取通知。
9. 推免選拔工作接受學生和社會的監(jiān)督,有異議者可向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辦公室(教務處:85258572)反映,如發(fā)現(xiàn)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可向紀檢監(jiān)察處(85258529)反映。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