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位老師:
現轉發(fā)學校“關于申請2018/2019(一)課程考核改革項目的通知”,請有意申報的老師認真閱讀通知,按要求準備申報材料,《長沙理工大學課程考核改革申請表》紙質件一式一份,電子版發(fā)至郵箱522348782@qq.com,材料上交截止日期9月14日。
外國語學院教務辦
2018.9.10
教通字【2018】52號
關于申請2018/2019(一)課程考核改革項目的通知
各教學學院: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印發(fā)《關于高等學校加快“雙一流”建設的指導意見》(教研〔2018〕5號)提出的“鼓勵學生參與教學改革和創(chuàng)新實踐,改革學習評價制度”和教育部陳寶生部長在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提出的“要改變考試評價方式,嚴格過程考評”等精神,為進一步加強過程考核力度,激發(fā)學生的學習動力,提高學生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升學生的創(chuàng)新意識和創(chuàng)新能力,依據《長沙理工大學關于開展本科教育課程考核改革的原則意見》(長理工大教〔2011〕27號)文件精神和要求,本學期繼續(xù)開展課程考核改革,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方式
實施課程考核改革是深化我校教學改革的重要內容,對于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量將起到重要作用,各學院要充分認識到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發(fā)動,廣泛動員,認真組織,把“注重考核學生實際能力”、“全面考核”、“過程考核”等先進理念貫徹到課程考核改革中,積極主動推進本學院課程考核方式的改革與創(chuàng)新。本學期各學院申報課程考核改革門次,要顯著增加。
二、申報原則
1、考核內容的改革
課程考核方式改革,考核內容應堅持以發(fā)展能力為主,注重基礎性、創(chuàng)新性和實踐性考核內容的合理組合,即增加應用、創(chuàng)新知識、綜合知識等體系的考核,減少客觀性、記憶性等單個知識技能的考核,培養(yǎng)學生獲取、處理和運用信息、知識的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實踐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在具體考核內容的設計上,授課教師應將考核內容延伸到課外知識上,原則上課程講授以外考核內容要占到30-70%。
2、考核形式的改革
課程可根據課程本身特點、性質,靈活運用開卷、閉卷、開閉卷結合、答辯、實踐技能操作、撰寫專題報告(如調查報告、研究報告等)、提交作品、課程論文、翻譯外文文獻、文獻綜述以及多種方式結合等。考核形式要推行多個階段(平時測試、期中考核、期末考核等)、多種類別(作業(yè)測評、課外閱讀、社會實踐、實驗、專題報告等)的考核制度改革,強化學生課外學習。增加論文、作業(yè)、課堂表現及參考閱讀等成績考核中的比重,提高專業(yè)基本能力與綜合素質。
3、考核成績構成的改革
課程改革形式要注重規(guī)范程序,成績評定方式及評定標準需事前告知學生,學生提交的材料要統(tǒng)一規(guī)范。
改變考核成績的構成,加大學習過程、到課率、平時作業(yè)、平時表現得分率,加大實驗課、課程實踐成績構成比例,適當體現階段性考核成績比例,降低期末成績考核的占分比例,推行多種成績評定方式等。
4、教師個人申報課程考核改革原則上僅限于當學期開設的專業(yè)課,學分原則上不超過2.5個。
5、申報課程的考核改革項目按照本課程的學分計算,改革項目點類別應多樣化,改革項目點(不包括課堂點名等非課程考核改革項目點)數量應不少于本課程學分的2倍。
6、課程考核改革業(yè)績值標準,依據《長沙理工大學教學院專業(yè)技術人員業(yè)績評價辦法(試行)》(長理工大人〔2016〕18 號)計算,15個/學分,超過2.5個學分的課程,按2.5個學分上限計算。
三、申報程序
1、個人申報
有意向申報課程考核改革項目的任課教師需認真填寫《長沙理工大學課程考核改革申請表》。
2、學院審核
為做好考核改革的有關準備工作,確保課程考核質量,所有申請進行考核改革的課程,必須經過教研室及院(部)充分討論研究,并辦理考核改革的有關手續(xù)。學院將同意上報的課程進行匯總上報教務處。
3、學校評審
學校組織專家評審,最終確定批準立項的課程予以立項。
四、時間安排
請各學院將《長沙理工大學課程考核改革申請表》及《課程考核改革匯總表》(紙質件及電子版)于9月17日前送至教務處考務科,逾期不予受理。
長沙理工大學教務處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