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綜合測評及評獎評優(yōu)管理評選辦法》、《長沙理工大學獎學金評定辦法》文件精神,經學生自主申報、班級推薦、學院評審委員會審議,現(xiàn)將符合條件、審議通過者名單公示,名單見附件。
公示期為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3日,對上述擬推薦人選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將意見實名反映至學院學工辦。地點:新能源大樓2棟501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
2023年10月11日
獎學金擬推薦名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