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字【2016】38號
關于做好申報2017年度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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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
現(xiàn)就申報2017年度長沙理工大學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chuàng)新性實驗計劃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與原則
1、各學院成立以院長牽頭的組織協(xié)調(diào)機構,廣泛宣傳、組織學生積極申報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chuàng)新性實驗計劃項目,為參與項目的學生配備導師,負責指導學生進行研究性學習和創(chuàng)新性實驗。
2、下列情況不得參與申報:
(1)項目內(nèi)容與專業(yè)學習聯(lián)系不緊密的;
(2)項目為教師科研、教學研究項目不宜由學生完成的;
(3)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已承擔過同類項目的;
(5)項目參與人為研究生的。
二、申報和評審程序
1、學生向所在學院進行項目申報。
2、學院對學生申報項目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依照學校給予的指標數(shù)(見附件一表1)推薦參評校級的項目。
3、學校組織專家對各學院上報項目進行評審,確立校級項目立項,省級項目再從已立項的校級項目中進行申報、評審。
4、省教育廳組織專家對各高校上報的省級推薦項目進行評審,確立省級立項項目,同時擇優(yōu)推薦國家級項目。
三、其他事項
1、2014年以前(含2014年)立項的項目應盡快完成結題,對未按時完成的項目,學院應采取措施督促項目組完成結題工作。
2、對于2016年創(chuàng)新基地建設取得良好成效的單位,給予一定申報數(shù)量的獎勵(見附件一表2),獎勵的項目全校學生均可申報,由創(chuàng)新基地自行組織評審,直接定為校級大學生創(chuàng)新實驗項目,請相關創(chuàng)新基地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嚴格把好評審關。
3、項目申報組須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chuàng)新性實驗項目申報表》(見附件二),以學院為單位填寫《長沙理工大學2017年度大學生創(chuàng)新實驗項目申報匯總表》(見附件三)。各學院于2016年11月21日前將項目申報表和匯總表各一份,連同電子文檔,交教務處創(chuàng)新教育與卓越人才培養(yǎng)辦公室,逾期不再受理。郵箱: cslgcxjy@sina.com。
教務處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
附件1: 2017年度創(chuàng)新實驗項目申報指標分配表
附件2: 長沙理工大學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chuàng)新性實驗項目申報表
附件3: 長沙理工大學2017年度大學生創(chuàng)新實驗項目申報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