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接稅務機關最新通知,請尚未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教職工及學生在稅務機關為我校安排的專屬時間內(2022年4月1-30日)盡快辦理。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以實現納稅人準確履行最終納稅義務。納稅人如不依法、如實、按期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導致欠繳個人所得稅的,將會面臨稅務行政處罰,并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影響個人征信記錄;對應退個人所得稅造成延遲到賬或無法退回的情況,責任由個人承擔。
附:計財處微信公眾號中“2021年度個稅匯算清繳重點”鏈接:https://mp.weixin.qq.com/s/JQJt9paRTlDrgSICDk3x4g
計劃財務處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