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學校嚴格執(zhí)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并據此制訂本管理規(guī)定。
第二條 學校臨時保管期內的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由學校計財處及會計檔案形成單位(法人)負責,學校會計檔案臨時保管期為三年。
第三條 學校會計檔案管理的范圍包括學校及所屬控股獨立法人單位的會計檔案。獨立核算機構的會計檔案 為法人單位會計檔案 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學校規(guī)定會計檔案 收集、整理、保管(臨時保管期)的責任為會計檔案的形成部門及其財務負責人。
學校本部財務收支會計核算檔案統(tǒng)一歸口信息科管理;預算會計核算資料歸口預算科管理,資金結算會計核算資料歸口資金管理科管理;城南學院會計核算資料歸口城南學院財務部管理,金盆嶺校區(qū)財務辦(含繼續(xù)教育學院、學校資金管理科金盆嶺校區(qū)結算點、留學服務中心、湖南交通專修學院)歸城南學院財務部管理。
第五條 學校計財處對會計檔案歸檔情況進行年度檢查,編制完成《長沙理工大學年度會計檔案歸檔檢查總表》、《長沙理工大學會計檔案歸檔檢查后勤 服務 集團分表》《長沙理工大學會計檔案檢查歸檔明細表》(按核算部門編制)。學校會計檔案歸檔檢查情況由財務信息科進行。
第六條 會計檔案臨時保管期滿,由財務信息科提出會計檔案 移交意見,由處長審批后向學校檔案館辦理會計檔案移交工作。
第七條 本規(guī)定由計財處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