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審機構
成立長沙理工大學設計藝術學院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審委員會,院評審委員會委員由研究生導師、行政管理人員擔任,負責本院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的申請組織、初步評審等工作。評審委員會名單如下:
組 長:王 健 李 偉
副組長:李娟娟 萬 馨
組 員:張劍 王龍 謝琪 王琦 李嘉 林海燕 高陽 周春君 程靜征
二、參評范圍與條件
(一)參評對象
1.2019年秋季學期及以后入學、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中國籍研究生,保留學籍的研究生不享受學業(yè)獎學金。
2.專業(yè)學位與學術學位研究生分別排名。
(二)參評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guī)章制度;
3.誠實守信,品學兼優(yōu);
4.積極參與科學研究和社會實踐;
5.無其它違反法律及校紀校規(guī)行為。
(三) 限評條件(參評學年內(nèi)):
1. 處于休學、保留學籍期間;
2. 未按規(guī)定時間注冊且未辦理請假手續(xù);
3. 已經(jīng)獲得學位但還未辦理離校手續(xù);
4. 超出學校規(guī)定學制年限;
5. 未按時繳納學費且未辦理緩交手續(xù);
6. 因違反國家法律或校紀校規(guī)受警告及以上處分;
7. 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jīng)查證屬實;
8. 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誤及損失;
9. 國家助學貸款有違約記錄。
(四)研究生出現(xiàn)以下情況的,學業(yè)獎學金暫停發(fā)放或進行相應調整:
1.研究生在休學或保留學籍期間,暫停發(fā)放學業(yè)獎學金;
2.更改培養(yǎng)方式的研究生,自批準之日起不予發(fā)放學業(yè)獎學金。
(五)獎勵等級、名額的分配
學院按照一等獎覆蓋40%、二等獎覆蓋30%、三等獎覆蓋20%研究生的獎助比例,將學校下達的獎勵名額按人數(shù)比例分配至各年級年級,以年級為單位評定獎學金。(一等獎58名;二等獎44名;三等獎29名。)
名額分配見表一。
表一: 單位:個
年級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學術型 |
專業(yè)型 |
學術型 |
專業(yè)型 |
學術型 |
專業(yè)型 |
2019級 |
|
10 |
|
8 |
|
5 |
2020級 |
4 |
16 |
3 |
12 |
2 |
8 |
2021級 |
6 |
22 |
4 |
17 |
2 |
12 |
三、評審細則
一年級研究生評審細則:
(一)一等獎學金的評定
1、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在規(guī)定學制內(nèi)原則上獲得一等學業(yè)獎學金。
2、在一等獎學金指標范圍內(nèi)(評定推免生后所余下的名額),第一志愿填報長沙理工大學設計藝術學院的研究生優(yōu)先獲得一等獎學金,按照入學成績(錄取時的總成績[加權成績])高低排序,確定獲獎入圍名單。評定第一志愿填報者后所余下的名額,按照上述原則評定非第一志愿填報者獲獎名單。
3.“2+2”推免生入學第一年不參加學業(yè)獎學金的評獎。第二年開始以推免生的身份與下一年級一起參加學業(yè)獎學金的評獎。且根據(jù)評審細則,若當年能入圍三等獎學金及以上資格則優(yōu)先獲得一等學業(yè)獎學金。
(二)二等獎學金、三等獎學金的評定
第一志愿研究生依序優(yōu)先獲得二等獎學金;其他未獲得一等獎學金的同學按照入學成績(錄取時的總成績[加權成績])高低排序,依次確定獲獎等次及名單。
二年級、三年級研究生評審細則:
(一)一、二、三等獎學金的評定
1、學年成績占40%。學業(yè)成績平均分不低于80分且沒有不及格課程。
2、科研情況占60%(僅計算2020-2021學年科研成果,已參評上一年度的成果不重復計算)。按照計分制,上不封頂,按實際分數(shù)計算。具體包含的內(nèi)容及計分情況如下:
(1)論文
所發(fā)表的論文須是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且以“長沙理工大學”為第一單位。指導團隊老師(需報學院備案,而且一經(jīng)備案不得改換)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的,計分乘以系數(shù)0.5。且論文字數(shù)不少于4000字或不少于2個P。
各類論文的分數(shù):
期刊論文類別 |
Ⅰ類 |
Ⅱ類 |
III類 |
得分 |
30 |
20 |
5 |
附:Ⅰ類論文:SCI論文(SSCI論文);中文權威期刊論文;EI期刊論文;
Ⅱ類論文:CSSCI/CSCD論文;
Ⅲ類論文:省級期刊收錄的論文;(以附件1:國家新聞總局認定期刊為準)
(2)科研成果
出版?zhèn)€人專著、教材第一作者計20分,第一作者或者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計10分,排名第三之后計5分。
獲得國家發(fā)明專利權(正式授權)且專利權人為長沙理工大學,申請者排第一位(或導師第一、申請者第二)計10分,排第二位計6分(排名第一者非申請者導師),排第三位計3分,排第四位及之后不計分;
獲得實用新型專利(正式授權)/外觀專利/軟件著作權且專利權人為長沙理工大學,排第一位(或導師第一、申請者第二)計2分,排第二位計1分(排名第一者非申請者導師),排第三位及之后不計分;
作品被企業(yè)正式采用計2分/項。
主持省級研究生科研創(chuàng)新項目且順利結題的,計8分,若未結題則只計4分;主持校級科研項目且順利結題的,計4分,若未結題則只計2分。
學術科研類競賽: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國際級 |
16 |
8 |
4 |
國家級 |
8 |
4 |
2 |
?。ú浚┘?/span> |
4 |
2 |
1 |
注:各級各類比賽參照上表進行加分;對于團隊合作項目,國際級與國家級競賽項目負責人計滿分,團隊成員排名第二、第三的,對照相應的分數(shù)分別乘以系數(shù)0.6,0.4,排名第四及以后的不計分;省級競賽項目只計排名第一的成績。
以上各類評獎或競賽必須與學習有關,必須是由各級官方機構組織或學校組織的全國、全省范圍或全校范圍的正規(guī)評獎或競賽,不包括由民間團體、學生組織(團體)自行組織的各類評獎或競賽,且各類獎項為學校或學院認可的獎項。
3、師評分占10%。共計10分。
4、二等獎學金、三等獎學金同樣按照以上加分條例,并以在校期間的學業(yè)成績作為主要依據(jù),在校期間的綜合表現(xiàn)為參考。具體由評審委員會討論確定。
按照以上條例計算總分,原則上以總分進行排序確定等級。獎勵等級最后以評審委員會評審結果為準。
四、獎勵標準
碩士研究生一等學業(yè)獎學金 0.8 萬元/人·年,覆蓋面為40%;二等學業(yè)獎學金0.5萬元/人·年,覆蓋面為30% ;三等學業(yè)獎學金0.3萬元/人·年,覆蓋面為20% 。
五、評審程序
1、申請
1.1、新生學業(yè)獎學金由研究生本人向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填寫《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和《研究生入學成績匯總表》?!堆芯可鷮W業(yè)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中各欄目按要求填寫,其中推薦意見欄由導師或者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填寫。
1.2、在校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由研究生本人向院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填寫《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中各欄目按要求填寫,其中推薦意見欄由導師或者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填寫。
六、其他
本辦法由設計藝術學院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僅適用于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選。
以上未盡事宜由學院評議委員會負責解釋說明。
長沙理工大學設計藝術學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