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據《關于申報2020年湖南省研究生教育創(chuàng)新工程和專業(yè)能力提升工程項目的通知》(湘教通[2020] 80號)文件精神,我校將開展2020年度省級研究生科研創(chuàng)新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著力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強化研究生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培養(yǎng),鼓勵和引導在校研究生積極開展創(chuàng)新性研究,產出更多的高水平科學研究成果,全面提高我省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
二、申報類別、名額分配及資助標準
1.博士研究生自由申報,最后上報教育廳的總數不超過30項,其中重點項目9項,余下為一般項目;
2.碩士研究生限額申報,均為一般項目,碩士研究生申報項目名額見附件1;
重點項目每項資助3萬元,一般項目每項資助1萬元。
三、申報對象及條件
(一)申報對象
在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原則上不考慮即將進入最后一年學習的學生)。
(二)申報條件
1.申報項目的研究目標明確,立項依據充分,采取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可行,具備實驗條件,研究成果有適當的創(chuàng)新性,經費預算合理;
2.研究內容一般應與學位論文的研究內容或指導老師的研究方向相一致;
3.指導教師能切實指導項目研究,指導教師須簽訂項目指導承諾書,負責項目的業(yè)務指導和跟蹤;
4.每位研究生作為項目主持人只能申報1個項目;每個項目組成員不超過6人;
5.以下情況優(yōu)先支持:
(1)申報者的導師指導的2019屆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外審一次性通過的;
(2)申報者的導師指導的2019屆學術碩士研究生已發(fā)表期刊論文的。
6.以下情況不予支持:
申報者、指導老師有在研項目未結題的。
7.項目申請書中應詳細說明“預期成果”,達到以下要求:
省級項目應以本人為第一完成人(或指導教師為第一完成人,本人為第二完成人)、長沙理工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或通訊作者單位發(fā)表(含錄用)SCI、EI、CSSCI、CSCD等(含擴展版)與立項項目相關的期刊論文1篇及以上(不含會議論文),其中重點項目2篇及以上。
項目研究成果應在醒目位置標注“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創(chuàng)新項目資助”和立項編號,在國際期刊發(fā)表的論文、專著等成果,應標注“Postgraduate Scientific Research Innovation Project of Hunan Province”,未標注的不予列入該項目的驗收材料。
四、申報程序
1.研究生填寫《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創(chuàng)新項目申請書》(附件2),指導教師、院系簽署意見,申請書電子版以“學院簡稱-學生姓名-標題”方式命名發(fā)送至所在院系,如“交通-張三-瀝青老化梯度行為研究”;
2.院系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根據分配指標確定推薦名單;
3.研究生院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確定推薦省級項目名單并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
4.教育廳審核確認后,發(fā)文公布結果。
五、材料提交
1、申請書一式一份(雙面打印,封面用白色銅版紙裝訂),指導教師的2019屆畢業(yè)學術碩士研究生發(fā)表的期刊論文(學生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學生第二作者的文章)附在申報書后一并裝訂,加蓋學院公章;
2、院系填寫項目申請匯總表(附件4);
3、5月21日前,學院將匯總表和申請書及附件紙質版匯總后交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匯總表和申請書電子版(發(fā)表文章電子版可不用提供)發(fā)送至培養(yǎng)辦郵箱:peiyang2020@163.com,文件夾以“學院簡稱+省級研究生創(chuàng)新項目”命名。博、碩士研究生的申報材料電子版請發(fā)送至所在院系匯總。
六、項目管理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創(chuàng)新工程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學校將對所有立項的研究生科研創(chuàng)新項目進行管理(中期檢查和結題驗收等):
1.所有創(chuàng)新項目必須在畢業(yè)之前結題完成,如未完成相關工作,則不能報銷經費并不得進行畢業(yè)資格審查;
2.申報者在填寫創(chuàng)新項目申報書時應合理進行經費預算,項目立項后所有賬目的報銷將按照申報書中的經費預算進行。創(chuàng)新項目經費主要開支范圍限定在:科研業(yè)務費,實驗、材料費,儀器設備費:小型儀器設備購置費,自制專用儀器的材料、配件購置費和加工,成果鑒定費等。項目經費不能用于出國、出境合作交流、辦公室(實驗室)裝修、購置交通工具、招待費等所需費用;
3.對于未按照要求完成中期檢查和結題驗收者,將按照管理辦法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聯系人:劉老師
聯系電話:85258350
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