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下發(fā)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下達2014年學位授權點專項評估結果及處理意見的通知》(學位[2016]5號),公布了2014年學位授權點專項評估結果及處理意見。本次共有448個學位授權單位的2296個學位授權點接受了專項評估,其中學術學位授權點381個、專業(yè)學位授權點1915個(含311個工程專業(yè)學位領域),涉及79個一級學科、37個專業(yè)學位類別。經評審,共計42家單位的50個學位授權點評為“不合格”,被撤銷學位授權;84家單位的95個學位授權點評為“限期整改”,被暫停招生;27家單位的28個碩士學位授權點未參加評估,主動放棄授權。我校工商管理一級學科博士點、翻譯碩士、應用統(tǒng)計、會計碩士、工程管理專業(yè)學位碩士點等5個學位授權點順利通過評估,結果均為“合格”,可繼續(xù)行使學位授權。
學位授權點專項評估是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的重要內容,是我國研究生教育質量監(jiān)督的重要手段,對保證學位授權點和研究生教育質量具有重要作用。相關文件規(guī)定凡2010年以來的新增學位授權點獲得學位授權滿3年后(不包含以二級學科為基礎增列的一級學科學位授權點),均須接受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委托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和全國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組織實施的專項評估,評估體系各不相同,主要檢查學位授權點的研究生培養(yǎng)體系完備性,包括師資隊伍、人才培養(yǎng)和質量保證等。專項評估結果分為“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三種,結果為“合格”的學位授權點,可繼續(xù)行使學位授權;結果為“不合格”者,自結果公布之日起撤銷學位授權;結果為“限期整改”者,要進行為期2年的整改,整改結束后再接受復評,復評結果為“合格”的恢復招生,復評結果達不到“合格”的撤銷學位授權。
自2014年底啟動專項評估工作以來,學校黨委行政高度重視,研究生院精心組織,各相關學院積極配合,及時成立校院兩級迎評機構,認真研究出臺迎評方案,深入挖掘特色和不足,精心準備評估材料。設計實施了校內自評階段“5+7”規(guī)定動作:即校內自評階段均按照評估材料準備、校內評審、校學位委員會討論、報送材料、制定整改方案等5個流程進行;其中校內評審由聽取匯報、查閱資料、質詢、師生座談、討論意見、投票表決、當場宣布結果等7個環(huán)節(jié)組成。通過專項評估,相關學位點總結了經驗和成績,發(fā)現(xiàn)了不足,并制定了針對性的整改措施,達到了以評促建、以評促改的作用,促進了相關學位點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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