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上一次的導師考核中,有21名(名單見附件1)導師由于種種原因未能參加考核或考核未達到要求,按延期處理。根據(jù)《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文件精神,決定對此部分導師重新進行考核,現(xiàn)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條件
1.學術成果要求:近3年內(nèi)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研究生為第一作者,導師為第二作者)在國外公開出版刊物或國內(nèi)核心期刊上發(fā)表學術論文不少于3篇。
2.科研經(jīng)費要求:正在承擔有科研項目,近3年本人可支配的實際到款的科研經(jīng)費數(shù)額工學相關學科年均5萬元以上,理學相關學科年均3萬元以上,其它學科年均1萬元以上。指導研究生當年的科研到帳經(jīng)費必須達到相關學科的年平均數(shù)??蒲薪?jīng)費的認定,以學校計財處核定的實際到款經(jīng)費為準。非項目負責人的經(jīng)費認定由項目負責人簽署授權書,并以計財處確認的實際可支配經(jīng)費為準。
二、考核程序
1.導師個人申請
填寫《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考核表》(附件2),并附上相關證明材料,交所在學院。
2.學院審核
學院統(tǒng)一將材料收齊,提交相關部門對其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學術成果由科研部進行審核;科研經(jīng)費由學校計財處進行審核。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根據(jù)《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附件3)中的相關條款,對申請人的學術水平、科研經(jīng)費及指導學生情況等進行初審并投票表決。表決通過的,將考核表(紙質(zhì)版和電子版)于7月18日前交研究生院學位辦。
3.研究生院復核
三、考核結果處理
考核未通過者,停止招收碩士生。需恢復指導資格者,按照新增導師的條件和申請程序進行。
請各學院高度重視,認真組織落實,使相關人員能按時進行申報,并按要求,保質(zhì)保量完成組織審核工作。 研究生院逾期將不再受理導師資格審核工作。其他未盡事宜,請聯(lián)系研究生院學位辦李老師,聯(lián)系電話:85258352。
特此通知。
附件:
1.資格延期導師名單
2.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考核表
3.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
研究生院學位辦
2015年7月10日
附件:
·附件1:資格延期的導師名單.doc
·附件2: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考核表 .doc
·附件3: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