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團組織: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高校共青團改革實施方案》,在慶祝中國共產(chǎn)主義青年團成立 100 周年之際進一步增強團員隊伍先進性,充分發(fā)揮優(yōu)秀模范的示范引領(lǐng)作用,激勵廣大青年認真學習、勤奮工作,不斷增強團組織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校團委決定在全校共青團組織中廣泛開展“五四紅旗團委”等先進集體、“青年五四獎?wù)隆钡认冗M個人的評選活動。現(xiàn)將評選活動相關(guān)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項目及名額分配
(一)先進集體
1. “五四”紅旗團委(5 個):綜合共青團各項工作開展情況,授予工作全面、成績突出的學院團委。
2. 共青團工作特色團委(若干):授予在組織建設(shè)、思想政治引領(lǐng)、學術(shù)科技創(chuàng)新、校園文化建設(shè)、志愿服務(wù)與社會實踐等 方面特色鮮明、工作成效明顯的學院團委。
3. 先進團支部:分為“五四紅旗團支部”和“五四活力團支部”兩類,分別授予綜合表現(xiàn)突出和某一方面成績突出的團支部。每個學院最多可推薦 2 個支部選擇其中一個獎項參評,團員總數(shù)2000 人以上的學院可多推薦 1 個支部參評活力團支部。
(二)先進個人
1. 優(yōu)秀團員:不超過全院團員總數(shù)的 2%;
2. 優(yōu)秀團學干部:不超過全院團員總數(shù)的 1%;
3. 科技創(chuàng)新先進個人:不超過全院團員總數(shù)的 0.5%;
4. 社會實踐先進個人:不超過全院團員總數(shù)的 0.5%;
5. 文體活動先進個人:不超過全院團員總數(shù)的 0.5%;
6. 社團活動先進個人:不超過社團團員總數(shù)的 0.5%。
7. 青年五四獎?wù)?、十佳團學干部、十佳團支書:每個學院每 個獎項至多可推薦 1 人,團員總數(shù) 2000 人以上的學院可多推薦 1 名選擇性參評其中任一獎項。
二、評選方式
(一)先進集體
“五四”紅旗團委、共青團工作特色團委由校團委根據(jù) 2021 年各學院共青團工作考評情況直接評定,各學院團委無需另外遞交申報材料;
先進團支部由各學院團委根據(jù)《2021-2022 學年“五四評優(yōu)” 先進團支部評選辦法》(見附件 1)完成初評工作,并指導(dǎo)本學院推薦支部整理好申報材料,包括:《長沙理工大學“五四評優(yōu)”先進團支部申報表》、團支部事跡材料(1500 字以內(nèi))、團支部彩色照片 2 張(代表性的集體照,高清原圖,JPG 格式)、團支部成員上學年成績表(按平均績點排名降序)、相關(guān)實證材料;參評“五四紅旗團支部”的還需提交《班團工作手冊》或班級日志等可以作證班團支部“三會一課”制度落實情況的相關(guān)檔案材料。
(二)先進個人
各學院應(yīng)根據(jù)《2021-2022 學年“五四評優(yōu)”先進個人評選辦法》(見附件 2),按照《2021-2022 學年“五四評優(yōu)”先進個人名額分配表》(見附件 3),組織初選,并將學院推薦參評校級先進個人的材料上報。先進個人申報材料包括:《長沙理工學“五四評優(yōu)”先進個人申報表》、個人事跡材料(1000 字以內(nèi))、彩色電子照片 1 張(證件照,JPG 格式)、個人近兩學期成績單及相關(guān)實證材料。
注:社團先進個人由社團推薦、指導(dǎo)老師和指導(dǎo)單位審批后, 報校學生社團聯(lián)合會初選,校團委征求所在團支部意見后決定。
三、工作要求
(一)“五四評優(yōu)”是加強團組織建設(shè)、夯實團組織基礎(chǔ)、激發(fā)團組織活力的強勁動力和有力抓手,各學院團委應(yīng)積極響 應(yīng)、精心組織、嚴格審核、認真開展。
(二)各學院團委要結(jié)合學院實際,設(shè)置學院評優(yōu)獎項、制 定學院評選制度,形成完善的校院兩級“五四評優(yōu)”體系。開展 院級“五四評優(yōu)”的團委須報送學院評審文件和表彰文件,推薦參評校級榮譽的集體和個人應(yīng)從學院“五四評優(yōu)”的結(jié)果中產(chǎn)生。
(三)各團組織須對擬申報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所規(guī)定的評選條件應(yīng)進行全面審核和嚴格把關(guān),并在學院或?qū)W聯(lián)組織公示無異議后,方可填寫《2021-2022 學年“五四評優(yōu)”評選結(jié)果匯總表》(見附件 4)報送學校。
(四)請各學院于 4 月 10 日(星期日)17:00 前將電子版材料以“XX 學院五四評優(yōu)匯總材料”為郵件主題發(fā)送至校團委會組織部郵箱(csusttw_zzb@163.com),紙質(zhì)版材料按照《2021-2022學年“五四評優(yōu)”申報材料目錄示例》順序(見附件 7)整理好加蓋公章于 4 月 11 日(星期一)17:00 前報送至學活 A304。
附件:
1、2021-2022 學年“五四評優(yōu)”先進團支部評選辦法
2、2021-2022 學年“五四評優(yōu)”先進個人評選辦法
3、2021-2022 學年“五四評優(yōu)”先進個人指導(dǎo)性名額分配表
4、2021-2022 學年“五四評優(yōu)”評選結(jié)果匯總表
5、2021-2022 學年“五四評優(yōu)”個人獎項情況匯總表
6、2021-2022 學年“五四評優(yōu)”集體獎項情況匯總表
7、2021-2022 學年“五四評優(yōu)”材料上交目錄示例
共青團長沙理工大學委員會
2022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