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理工大團字[2017]2號
各二級團組織:
為貫徹落實團中央“一學一做”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工作部署及《高校共青團改革實施方案》,以立德樹人為目標,不斷增強共青團組織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經(jīng)研究決定,在全校各級共青團組織中開展“五四紅旗分團委”等先進集體、“五四青年獎章”等先進個人的評選活動。現(xiàn)將評選活動相關(guān)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項目及名額分配
1、先進集體
(1)“五四紅旗分團委”(5個):由校團委根據(jù)2016年度共青團工作目標管理考評結(jié)果直接評定,各分團委不需遞交申報材料。
(2)單項獎(5個):“組織建設先進分團委”、“思想引領先進分團委”、“科技創(chuàng)新先進分團委”、“校園文化先進分團委”、“社會實踐先進分團委”各評1個,由校團委根據(jù)2016年度共青團工作目標管理考評各單項得分直接評定,各分團委不需遞交申報材料。
(3)“優(yōu)秀學生會”(5個):評選方案見《關(guān)于評選長沙理工大學2016-2017學年“優(yōu)秀學生會”的通知》(另外單獨行文),由校學生會組織評選。
(4)“五四紅旗團支部”(5個):各分團委根據(jù)《關(guān)于評選長沙理工大學2016-2017學年校級“五四紅旗團支部”和“五四活力團支部”的通知》(見附件一)完成評選工作,并組織擬推薦支部填寫好《長沙理工大學“五四紅旗團支部”申報表》。
(5)“活力團支部”(10個):各分團委根據(jù)根據(jù)《關(guān)于評選長沙理工大學2016-2017學年校級“五四紅旗團支部”和“五四活力團支部”的通知》(見附件一)完成評選工作。各學院須推選2個團支部參評,可分別參評兩個獎項,也可僅參評“五四活力團支部”,并組織擬推薦支部填寫好《長沙理工大學“五四活力團支部”申報表》,并整理好相應申報材料。
2、先進個人
請各學院按照《長沙理工大學2016-2017學年“五四評優(yōu)”先進個人名額分配表(學院)》(見附件二),根據(jù)《長沙理工大學“五四青年獎章”、“十佳團干”等先進個人的評選辦法(試行)》(見附件三)組織評選,所有參評人員均需填寫《長沙理工大學“五四評優(yōu)”先進個人申報表》(一式一份存入學生檔案,見附件四)。各學院須推薦1名“優(yōu)秀團員”參評“五四青年獎章”,推薦2名“優(yōu)秀團干”參評“十佳團干”。“五四青年獎章”和“十佳團干”的參評者須提供事跡材料(1500字以內(nèi),寫實,故事性強)、彩色電子照片1張(生活照)及相關(guān)實證材料的掃描件或復印件。
二、工作要求
1、“五四評優(yōu)”是加強團組織建設、夯實團組織基礎、激發(fā)團組織活力的有力抓手,各學院分團委和學聯(lián)組織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精心組織、認真開展?!拔逅募t旗團支部”和“五四活力團支部”、“五四青年獎章”和“優(yōu)秀團干”的評選結(jié)果將納入年度考核評估中。
2、各學院分團委可根據(jù)校級相關(guān)通知、文件,結(jié)合學院實際,制定學院評選制度、設置學院評優(yōu)獎項,形成校院兩級“五四評優(yōu)”體系。開展院級“五四評優(yōu)”的分團委須報送學院評審文件和表彰文件;推薦參評校級榮譽的集體和個人須從學院“五四評優(yōu)”的結(jié)果中產(chǎn)生。
3、各學院分團委和學聯(lián)組織要對擬申報de 集體和個人進行全面核實和嚴格把關(guān),并在學院或?qū)W聯(lián)組織公示無異議后,填寫好《長沙理工大學2016-2017學年“五四評優(yōu)”匯總表》(見附件五)。
4、“五四評優(yōu)”工作嚴格按照《長沙理工大學2016-2017學年“五四評優(yōu)”工作日程表》(見附件六)推進,各分團委和學聯(lián)組織須于4月7日(星期五)前報送材料,同時報送打印稿和電子稿。打印稿加蓋公章,報至團委辦公室(二辦公樓B104),電子稿發(fā)送至csusttw_zzb@163.com,以“五四評優(yōu)匯總材料(學院簡稱)”為郵件主題。
附件一:關(guān)于評選長沙理工大學2016-2017學年“五四紅旗團支部”
和“五四活力團支部”的通知
附件二:長沙理工大學2016-2017學年“五四評優(yōu)”先進個人名額
分配表(學院)
附件三:長沙理工大學“五四青年獎章”、“十佳團干”等先進個人
的評選辦法(試行)
附件四:長沙理工大學“五四評優(yōu)”先進個人申報表
附件五:長沙理工大學2016-2017學年“五四評優(yōu)”匯總表
附件六:長沙理工大學2016-2017學年“五四評優(yōu)”工作日程表
共青團長沙理工大學委員會
2017年3月22日
報:校黨委、行政、談傳生副校長
送:組織部、宣傳部、學生工作部(處)、招生就業(yè)處、各學院黨委
發(fā):各學院分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學生社團聯(lián)合會、青年志愿者聯(lián)盟、
陽光傳媒、陽光藝術(shù)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