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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2023-2024學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第二批)評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依照《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2024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管理辦法》和《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2024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計分標準》執(zhí)行,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做好評審工作,嚴把評審標準,確保獲獎學生質(zhì)量。
二、我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第二批名額為5名(博士1名、碩士4名),獎勵標準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萬元。
詳見《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2024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管理辦法》及《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2024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計分標準》。
四、提交材料及要求
1.附件3:《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完成導師推薦意見及之前內(nèi)容)紙質(zhì)件一式一份。
2.個人實證材料,按成績、科學研究、思想品德等三個方面提供實證材料原件和紙質(zhì)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帶目錄普通裝訂成冊)。
3.附件4:《國家獎學金統(tǒng)分初表》(按表內(nèi)提示填寫)電子檔。
以上材料電子檔發(fā)送至郵箱:632507373@qq.com;紙質(zhì)檔交至云理C503劉老師。
接收材料時間截止:2024年11月1日(本周五)17:00點前。
科研成果統(tǒng)計時間截止到:2024年9月17日。
五、評審程序
1、申請
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并提交相關實證材料。
2、評審前個人展示
詳情進申報群通知,群號:882790317。
3、評審與公示
學院評審委員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評審,并進行量化打分,初定推薦獲獎名單,通過網(wǎng)絡等方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內(nèi)有異議者,可向?qū)W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由學院評審委員會及時研究并進行答復。
4、上報學校
評審委員會將相關申請材料、評審材料上報學校審核。
七、附則
1.若發(fā)現(xiàn)申請人有弄虛作假等違反學術誠信的行為,經(jīng)有關部門認定后,如在國家獎學金評審過程中,則取消該生當年國家獎學金評審資格;如在整個評審工作結(jié)束后,則收回該生已獲得的國家獎學金及證書;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該生碩士在讀階段國家獎學金申請資格,并根據(jù)《長沙理工大學學生違紀處理條例》進行處理;已經(jīng)畢業(yè)的,則追回該生已獲得的國家獎學金及證書,并書面告知工作單位。
2. 二、三年級研究生在第一次申請國家獎學金時,可以使用攻讀當前學位學制期間所取得的所有科研成果;已獲得過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再次申請國家獎學金,科研成果統(tǒng)計不能重復使用。
3.特別提醒:超過規(guī)定時間不再受理申報材料;遺漏填寫成果或支撐材料不齊全不能證明所填成果的一律不再補充材料,不予認定。
4.本辦法由物電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
物電學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