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16年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
2016-09-02 供 稿:張康
各位老師:
為貫徹學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加強和促進研究生指導教師(以下簡稱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學校決定組織開展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據和原則
本次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工作的依據是新頒布的《關于印發(fā)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的通知》(長理工大研〔2016〕3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見附件),學院制定的《長沙理工大學土木與建筑學院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見附件)。學院將嚴格按照《管理辦法》及《實施辦法》所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和審核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開展審核工作。
二、工作說明和要求
1.本次招生資格審核工作是審核2017年的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通過者可招收2017年研究生。
2.學院對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負有主要責任,學校將依據相關文件規(guī)定對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制定的細則標準進行審核和抽查。
3.根據《管理辦法》及《實施辦法》、申請人的申報材料以及審核結果等均需按照程序進行公示。
4.申請人均需提供相應佐證材料,學院將認真審核,如因逾期上報、材料不完整或書寫錯誤等原因而影響審核結果,不能列入招生簡章的,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5.本次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核中,申請人年齡的要求為到2016年8月31日止,近兩年科研經費年限為從2014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學術成果年限為從2011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
6.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申請人獲得的科研項目和學術成果的層次、類別應當以學??蒲胁亢蜕缈撇康恼J定為準,科研經費以計財處的認定為準。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申請人的科研項目、學術成果、科研經費以各培養(yǎng)單位的認定為準。
7.自2017年起,研究生院不再每年發(fā)文通知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查,各培養(yǎng)單位每年5月底前完成當年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查和公示,10月初前完成碩士研究生與導師的雙向選擇和公示,具體時間安排各培養(yǎng)單位自行確定。培養(yǎng)單位將符合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的名單于每年5月30日前報送研究生院審核,碩士研究生與導師的雙向選擇結果匯總表于10月10日前報研究生院備案。
三、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1.9月7日前,申請人向學院科研辦提交申請材料及證明材料(其中有學??蒲胁俊⑷宋纳缈铺幒陀嬝斕幧w章簽字的資料無需另外提供證明材料)紙質版一份,電子版發(fā)下面郵箱。
2.學院審核,確定初審通過名單并公示3天,將名單及相關材料(詳見相關工作具體安排表)報研究生院。
3.9月7日—14日,學校復核、審定并公布結果。
注:
1)申請博士招生資格的老師(所有申請招博士生的老師,包含已是博導的老師)填寫“附件2:長沙理工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申請表”及“附件4:長沙理工大學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定匯總表”;
2)申請碩士招生資格的老師(僅限新增的碩導)填寫“附件3: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申請表”及“附件5: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審定匯總表”。
3)申請專業(yè)學位碩士生校外導師的人員填寫“附件6:校外導師選聘表”及“附件7:外聘導師匯總表”。
聯(lián)系電話:0731-85256066
電子郵箱:1249798635@qq.com,385402627@qq.com
附件:
1.《關于印發(fā)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的通知》(長理工大研〔2016〕3號)
2.《長沙理工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申請表》
3.《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申請表》
4.《長沙理工大學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定匯總表》
5.《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定匯總表》
6.《校外導師選聘表附件》
7.《外聘導師匯總表》
土木與建筑學院
2016年9月2日
附件:
·2016導師招生資格審核相關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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