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調動研究生的學習積極性,促進學風建設,提高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根據(jù)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實行中期考核是提高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的必要措施,篩選淘汰對研究生不是一種處分,而是對在培養(yǎng)過程中不符合培養(yǎng)目標和綜合素質達不到培養(yǎng)要求的研究生的一種學籍處理。
(二)研究生中期考核內(nèi)容,包括思想品德、課程學習和科研能力等方面。
(三)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在第4學期的4月上旬進行。個別平時學習成績差、考試不能通過或論文答辯未通過者,不受此時間限制,應按研究生學籍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二、考核內(nèi)容
(一)碩士研究生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淘汰,終止其學籍,給予退學處理。
1.政治思想和品德方面表現(xiàn)很差,嚴重違反校紀校規(guī),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含記過)者。
2.碩士學位課程考試不及格,重修后仍不及格者。
3.課程考試累計3門不及格者。
4.無特殊原因,在第3學期末仍未完成培養(yǎng)方案中所規(guī)定的必修課程的學習及未完成總學分者。
5.身體健康狀況較差,不能堅持正常學習和科研論文工作者。
6.在選題、中外文獻閱讀中,閱讀量少,文獻綜述能力差或沒有文獻綜述報告;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差,明顯缺乏自學能力者。
7.論文選題時間長達4個月,并對科研方案無設想,不能完成開題報告;或連續(xù)2次開題報告未獲通過者。
(二)博士研究生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終止學業(yè),給予退學處理:
1.政治思想和品德方面表現(xiàn)很差或嚴重違反校紀校規(guī),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含記過)者。
2. 一門及以上學位課程成績不及格重修后仍不及格者。
3. 學位論文開題報告不能按時完成或未獲通過,明顯表現(xiàn)出缺乏科學研究能力者。
4. 身體狀況不適合繼續(xù)完成學業(yè)者。
三、考核分流辦法
(一)碩士研究生
1.政治思想表現(xiàn)好,學習成績優(yōu)良,科研能力強的優(yōu)秀碩士研究生,可提前進行論文答辯。
2.思想表現(xiàn)及學習成績好,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開題報告獲得通過者,繼續(xù)進行碩士學位論文工作。
3.未修滿規(guī)定學分,在本人做出未完成課程的學習計劃后,可按期參加考核。
(二)博士研究生
1.思想品德好,學習成績良好,在學位論文選題及其他科研工作中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進一步進行學位論文研究能力的研究生,可繼續(xù)進入下一階段學位論文工作。
2.思想品德好,學習成績良好,在學位論文選題及其他科研工作中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但不具備進一步深入進行學位論文研究的能力的研究生,應終止攻讀博士研究生學位。
3.非本人原因開題報告未完成或未獲通過,由導師提出書面申請,報學院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以暫緩考核,待開題報告后,再進行考核。
4.未修滿規(guī)定學分,在本人做出未完成課程的學習計劃后,可按期參加考核。
凡終止學業(yè)的博士、碩士研究生根據(jù)《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guī)定》,分別發(fā)給研究生肄業(yè)證書或學習證明。
四、考核程序
(一)研究生中期考核材料的提供與核實:
1. 學院組織研究生導師對研究生進行政治思想方面的考核。
2. 學院根據(jù)研究生部提供的研究生成績表,對課程學習成績進行考核。
3. 教研室負責碩士研究生科研能力的考核,由教研室聽取個人匯報后,教研室主任和導師共同協(xié)商提出科研能力考核意見。
(二)學院組織考核小組,根據(jù)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現(xiàn)、學習成績、科研能力等三方面的有關材料,分別對本單位博士、碩士研究生進行全面考核,并分別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或《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中期篩選表》,寫出考核評議意見,交學院擴大會議審查。
(三)學院召開有導師和教研室主任參加的院擴大會議,對考核小組的評議意見進行審議,分別對本單位繼續(xù)做科研論文和淘汰的研究生名單做出決議,并將決議報研究生部審核。
(四)研究生部對考核情況進行審核,并將中期淘汰的研究生材料報請主管校長審批。
(五)考核完畢后,《長沙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中期篩選表》由學院存入研究生個人檔案。
五、本辦法由研究生部負責解釋,凡與本規(guī)定不符的以本規(guī)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