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0
為做好碩士研究生推免工作,水利工程學院依據(jù)《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免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zhì)和品德考核指導性意見》的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評分辦法。
1、按照“優(yōu)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評分,“優(yōu)秀”得4.5分,“良好”得4分,“合格”得3.5分,“不合格”得0分。
2、符合以下條件四項者,可評定為“優(yōu)秀”: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學校,熱愛學院;
(2)入校以來,無違紀情況;
(3)集體榮譽感強,擔任班長、團支書、學習委員,團委學生會部長、副主席、主席、副書記,黨支部委員一學年(含一學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為學院積極工作;
(4)獲得省級(含省級)以上志愿服務榮譽;
(5)師生群眾認可度高。
3、符合以下條件三項者,可評定為“良好”: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學校,熱愛學院;
(2)集體榮譽感較強,擔任第2條第3款規(guī)定之外的其他學生干部一學年(含一學年以上),且考核合格;
(3)獲得院級(含院級)以上志愿服務個人榮譽;
(4)師生群眾反映較好。
4、符合以下條件者,可評定為“合格”: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學校,熱愛學院;
(2)入校以來,無紀律處分;
(3)師生群眾未反映重大政治或品行問題。
5、存在以下情況,可評定“不合格”,取消申請資格 :
(1)被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
(2)在重大事件面前,立場有偏移,給學校學院解決問題設置阻礙,經(jīng)教育仍無悔改;
(3)在輿情事件中充當組織者,經(jīng)教育仍無悔改。
(4)有師生反映的其他重大政治或品行問題。
6、學院成立推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zhì)和品德考核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院長和黨委副書記組成,統(tǒng)一領導,決定重要事項,審定考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