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6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號)(附件1)和《關于做好長沙理工大學2025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經學院推薦工作小組研究同意,報教務處審核批準,特制定水利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2025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實施方案:
一、推免生工作的組織與領導機構
1、學院成立推薦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本單位的“工作細則”、“推免生工作方案”,負責本單位內計劃推薦指標安排、符合資格學生名單和本單位推薦名單的審定和公示。水利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2025年推薦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喻玲娜、陳杰
成員:銀波、盛豐、鄧斌、李毅、孫士權、鮑海艷、吳方同、黃草、伍志元、陳龍、劉志華、許珊、綦麗
紀律監(jiān)督:銀波
秘書:劉愛華
2、學院成立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由負責申請者的申請資格與條件、思想政治品德、學業(yè)成績、科研成果、學科競賽成績等核查,對科研成果、學科競賽獲獎等進行質詢、綜合評價和審核鑒定。水利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2025年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陳杰
成員:程永舟、鄧斌、游濤、姚宇、屈科、陳龍、伍志元、李毅、蔣中明、雷鵬、鮑海艷、喻和平、張登祥、盛松濤、盛豐、胡國華、黃草、諶宏偉、危潤初、武海鵬、孫士權、吳方同、聶小保、王云波、陳宏、趙文玉、劉春華、蔣朝暉、夏波、曹周紅、朱博淵、李江夏、施奇佳、隆院男
紀律監(jiān)督:銀波
秘書:劉愛華、綦麗
二、推免生申請
推免學生應思想政治可靠、品德優(yōu)良、誠實守信、學風端正、身心健康;無任何考試作弊或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等行為及處分記錄,無其他學術不端記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推免生(含教改班)基本條件應滿足《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號)第二章第九條的要求。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號)第一章第五條,以及省水利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基層水利特崗人員定向培養(yǎng)工作的通知(湘水發(fā)〔2020〕18號)》,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學生不含專升本、獨立學院、第二學士學位的本科學生和水利特崗生。
推免學生應學業(yè)優(yōu)秀,補考、重修課程嚴格按初修成績計分。
三、推免生指標分配
1、學校下達我院2025年推免生計劃數(shù)為20個。根據學院2025年推薦工作小組會議決定,分兩輪進行遴選。
(1)按比例將其中16個指標分配到各專業(yè),通過學院遴選機制進行第一輪遴選。分配方案如下:
專業(yè) |
港航 |
水電 |
水文 |
船海 |
給排水 |
環(huán)工 |
地信 |
合計 |
||
普通班 |
卓越班 |
普通班 |
卓越班 |
|||||||
指標數(shù) |
3 |
1 |
2 |
1 |
1 |
1 |
4 |
2 |
1 |
16 |
各專業(yè)符合推免條件、且綜合考核排名與指標數(shù)相對應的學生獲得推免資格。
(2)剩余的4個指標分配到水利類(港航、水電、水文)三個專業(yè),通過學院遴選機制進行第二輪遴選。具體方案如下:
符合推免條件的學生中,港航專業(yè)普通班綜合考核排名第4、港航專業(yè)卓越班綜合考核排名第2、水電專業(yè)普通班綜合考核排名第3、水電專業(yè)卓越班綜合考核排名第2和水文專業(yè)綜合考核排名第2的5名同學參與遴選,綜合考核前4名獲得推免資格。
參考《水利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關于做好2024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實施方案》,此過程中,不同專業(yè)及同一專業(yè)下的普通班與卓越班的學生學業(yè)成績,按該專業(yè)普通班或卓越班全體學生的平均學業(yè)成績予以標準化計算,以消除不同培養(yǎng)方案下課程體系不同可能造成的學生學業(yè)成績差異。
四、遴選辦法
1、按長理工大教〔2021〕11號文的第二章第十一條要求進行。其中,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與專業(yè)能力占20%(20分),根據長理工大教〔2021〕11號文的附件進行計分,若最高得分者超過20分,計20分,其他依次按得分與最高得分的比例計分。
2、根據《關于做好長沙理工大學2025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學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項加分情況時,原則上只取一項”,長理工大教〔2021〕11號文件中的附件《長沙理工大學推免生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與專業(yè)能力考核辦法》中第1-6項計分項目類別,每個類別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項計分。例如,在第2項類別中的文化、藝術和體育比賽,只能計其中一項賽事的最高分。但在第1項類別中,如果以不同項目獲得教育部舉辦的“中國國際大學生創(chuàng)新大賽”、團中央舉辦的“挑戰(zhàn)杯”和“創(chuàng)青春”國家獎(不含省獎)可以累加計分,并可計另一項賽事最高分。
3、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為參考,不納入學生本人推免遴選綜合評價成績計算體系,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考慮。對于社會質疑較多的賽事、刊物,由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從嚴把握。
4、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yǎng)潛質者,經三名以上本校本專業(yè)教授聯(lián)名推薦,經嚴格審查,可不受排名限制,但學生有關說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要進行公示。
5、可對文藝、體育及社會工作特長等因素予以適當考慮。但具備這些特長者必須參加綜合排名,不得單列。
6、根據《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號)文件附件《長沙理工大學推免生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與專業(yè)能力考核辦法》第1條中“學科競賽計分項目由各學院參照教務處每年公布的學科競賽支持項目清單自主確定,原則上應選擇本學院各學科專業(yè)中有影響力的學科競賽項目”的要求,經學院推薦工作小組研究決定,我院學科競賽計分項目基本參照教務處每年公布的“學科競賽支持項目清單”,具體學科競賽計分項目如下:
①《2024年長沙理工大學學科競賽支持項目清單》中除序號為32、33、34、35、36、58、69、117、118之外的國家級競賽項目和除序號為7、14、25、31之外的省級競賽項目。
②《2023年長沙理工大學學科競賽支持項目清單》中除序號為32、33、34、35、36、58、69之外的國家級競賽項目和除序號為10、11、12、31之外的省級競賽項目。
③《2022年長沙理工大學學科競賽支持項目清單》中除序號為34、35、36、37、38之外的國家級競賽項目和除序號為10、11、12、31之外的省級競賽項目。
④《2021年長沙理工大學學科競賽支持項目清單》中除序號為35、36、37、38、39之外的國家級競賽項目和除序號為10、11、12、31之外的省級競賽項目。
7、根據推免生綜合考核得分從高到低排序,確定推薦初選名單。
五、遴選程序
學院推免生工作遴選程序如下:
1、2024年9月4日前,學院成立推免生推薦工作小組和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根據學校政策并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制訂學院推免生工作方案和工作細則,并報教務處審定和備案。
2、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中午13:00前,符合學校推免生申請條件的學生本人提出申請,經學院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后,填寫《長沙理工大學2025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申請表》(附件3)及《水利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2025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情況匯總表》(見附件4,只需提交電子檔);并提供英語和計算機過級成績單、有關科研成果與學科競賽獎勵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及其它證明材料至工三B425學院教務辦。
3、2024年9月9-10日,申請者材料由學院學工辦和教務辦審查申請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教務辦復核,擬定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考核名單,報學院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復核后確定進入綜合考核名單。
4、2024年9月14日前,學院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對申請者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基礎上,對申請者資格條件、學業(yè)成績、學術成果、獲獎情況(含在文藝體育和社會工作中有突出表現(xiàn))等進行審核鑒定、綜合排名、公示和推薦,填寫《長沙理工大學2025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匯總表》(附件3)及相關材料,經學院推薦工作小組審核蓋章后,送交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教務處)初審,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5、2024年9月18日前,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的推免生計劃數(shù)確定推免生名單,并在校園網公示7日;如有異議,學校查明情況并公布處理結果。
6、以德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和錄取。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文章)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即取消推免生資格,并報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規(guī)定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視情節(jié)暫停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1至3年,并按學生管理規(guī)定嚴肅處理。
7、推免選拔工作接受學生和社會的監(jiān)督,有異議者可向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辦公室(水利教務辦)以實名書面形式反映。未盡事宜按學?!蛾P于做好長沙理工大學2025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號)及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水利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
2024年9月6日
附件【附件1:《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pdf】
附件【附件2:長沙理工大學關于做好2025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PH).doc】
附件【附件3:長沙理工大學2025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申請表.doc】
附件【附件4:水利學院2025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匯總表(只交電子檔).xls】
附件【附件5、水利學院2025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實施細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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