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7
各相關學院:
根據(jù)學校關于實施研究生教育校院兩級管理的文件精神,2011年上半年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答辯資格審查
(1)博士研究生:資格審查由研究生部完成;
(2)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申請答辯前,學院必須嚴格審核下列材料:培養(yǎng)計劃,選題報告表,學習成績,教學實踐評定表,公開發(fā)表論文或錄用通知書,學位論文及文獻綜述,材料不全、學分未修滿或論文撰寫格式不符合規(guī)范的同學將不允許答辯。
2009級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學制兩年,可不進行公開發(fā)表論文的審查,其它需要審查的材料同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
注:對于申請?zhí)崆爱厴I(yè)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包括2009級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學院應依照《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guī)定》(附件4)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的條件審核,于3月31日前把經學院審批后的《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申請?zhí)崆爱厴I(yè)審批表》一式兩份(附件1)提交至研究生部審批簽字蓋章。
(3)工程碩士,同等學力,高校教師等在職研究生答辯必須符合以下條件:錄取為正式學員滿兩年;按規(guī)定修滿學分;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學生第二作者公開發(fā)表論文至少一篇,資格審查由研究生部完成。
學院務必盡快通知非全日制答辯人員向學位辦提供資格審查的相關材料。
二、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系統(tǒng)檢測及提交論文(3月5日-4月5日)
學院對符合答辯資格的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人數(shù)進行統(tǒng)計,將擬答辯人員名單紙質版和電子版(附件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開填寫)報送至學位辦,其中紙質材料需主管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請學院報送名單前認真核對,答辯名單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允許增加。
學院把擬答辯人員名單報送至學位辦后,學位辦將按答辯人數(shù)的1.2倍給每個學院分配系統(tǒng)檢測篇數(shù),如檢測篇數(shù)使用完畢,請學生通過其它途徑自費檢測學位論文復制比并將檢測報告交學院檢查,學院再將報告匯總報學位辦。學院檢測前設置文件夾時須選擇“去除第一作者發(fā)表文獻”,才能剔除作者本人發(fā)表文章所形成的復制比。
博士學位論文由學位辦進行系統(tǒng)檢測。
碩士學位論文檢測標準如下:全日制理工科碩士學位論文檢測文字復制比≤20%;非全日制理工科碩士學位論文檢測文字復制比≤30%;文科碩士學位論文的檢測文字復制比≤40%。對于文字復制比超過以上標準的碩士學位論文務必修改并達到上述標準后方能參加盲審并申請答辯。
各相關學院務必于4月5日前提交全部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學位論文系統(tǒng)檢測最終結果電子版、紙質版(主管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開填寫)、學生自費檢測報告和需要送審的學位論文。檢測結果如有變更,必須將最新結果報送至學位辦。研究生部將核查全部檢測結果的準確性并將檢測結果作為是否能夠送審的依據(jù)及校學位評定會議的審查依據(jù)。
學院因未能及時報送檢測結果導致論文不能對外送審的,由學院承擔相應責任;學院如果未如實報送檢測結果,研究生部發(fā)現(xiàn)后將取消相應學生的答辯資格,不再另行通知。
三、論文校外盲審(4月5日-5月5日)
1.博士學位論文通過系統(tǒng)檢測定稿后全部送外校進行雙盲評審(5本),研究生部組織對外送審。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由學院統(tǒng)一組織并完成學位論文的專家評審。評審專家由相關專業(yè)的三位副高以上人員組成,包括:導師,一位校內專家和一位校外專家,校外專家的論文評審表上應加蓋其單位公章,評審通過后,研究生部按10~20%的比例對全日制研究生學位論文進行隨機抽查并送至校外進行雙盲評審(1本)。
3.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經檢測并修改后由導師出具一份評審意見,此外,學員還需提供2本雙盲格式(導師和學生姓名用*號替代)的學位論文,由研究生部組織校內外專家進行評審。
學位辦將于5月10日前把論文評審結果反饋至學院。
注:對需保密的論文,由導師提出申請報告,學院負責人簽署意見后以學院為單位向學位辦報送保密名單和申請報告。
四、答辯材料的領?。?月10日前)
全日制研究生答辯材料由學院領取,具體如下:檔案袋1個、教學實踐評定表1份、論文評審表3份、答辯申請書1份、畢業(yè)生登記表2份、答辯表決票5份、學位申請材料2份、授予學位人員登記表2份(該表是填寫學位信息采集系統(tǒng)的學生基本信息的重要依據(jù),學位檔案1份,另1份交研究生部備查);
非全日制研究生答辯材料由研究生部學位辦發(fā)放。
五、組織答辯(5月28日前完成)
學院對論文的評審結果及學生的答辯申請(包括答辯委員會成員)進行審核,并統(tǒng)一組織答辯。
六、學生向學院提交學位檔案(5月28日前完成)
答辯通過后,由答辯秘書填寫學位申請材料,學生填寫畢業(yè)生登記表、授予學位人員登記表等表格,然后按答辯流程中的規(guī)定,將材料按順序裝入檔案袋,并在檔案袋的封面和封底相應欄填寫好,送交學院檢查。同時還應向學院和校圖書館提交論文和中英文長摘要的電子版(需向圖書館領回論文提交回執(zhí)單放入檔案袋中)。
學院應對袋中所有材料進行認真檢查并在相應欄加蓋公章。其中,畢業(yè)生登記表中的“學校(研究單位)意見”一欄中由主管研究生學工工作的老師填寫,“(研究單位)對畢業(yè)生業(yè)務能力……”一欄中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簽署,并加蓋學院公章。
七、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6月1日前完成)
答辯結束后,由學院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全日制博碩士、工程碩士、同等學力、高校教師等各類申請學位人員的學位申請進行討論審核。討論通過后,由學院評定分委員會主席在學生的“學位申請材料”的院學位分委員會的意見欄簽署意見并加蓋學院公章。
八、向學位辦提交學位材料(必須在6月5日前完成)
全日制:擬授予學位人員名單(附件3)電子版和加蓋學院公章的紙質版、學位申請材料(2份)、學位論文定稿(2本)、授予學位人員登記表(1份)全部論文電子版送交我辦。待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討論通過后,我辦將在2份學位申請材料加蓋公章并返還給學院進行歸檔。
非全日制:擬授予學位人員名單(附件3),學位申請的全部檔案(檔案清單見相應答辯流程,2本交學位辦)、全部論文電子版、大一寸藍底照片每人2張和全部照片電子版(電子照片尺寸為120*160,大小在15k以內)。
所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學位論文學院都應至少留存1本備查。
上述材料請學院相關負責人仔細清點匯總完畢后一次提交至學位辦,論文作者及其指導教師應在送交的學位論文中《長沙理工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原創(chuàng)性聲明》上簽名。
九、校學位評定委員會(6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會議,審查通過博、碩士學位獲得者名單。
十、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領?。ň唧w時間另行通知)
十一、學位檔案處理
全日制碩士學位檔案由學院派專人負責歸檔。在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后一周內,學院應將進入學生人事檔案的相關材料(學習成績表1份,畢業(yè)生登記表1份,教學實踐報告表1份,學位申請材料1份)整理后統(tǒng)一移交給學工部,其他材料材料的歸檔、編目和制卷按照校檔案館的要求完成,于次年六月前移交給學校檔案館。
十二、學位信息采集(7月10日前)
各相關學院登陸學位信息采集子系統(tǒng),學術學位填報依據(jù)為《授予學位人員登記表》,專業(yè)學位填報依據(jù)為《碩士專業(yè)學位基本數(shù)據(jù)表》,請學院認真完成畢業(yè)研究生基本信息填報、核對和提交工作。
附: 答辯進度安排表
序號 | 具體事項 | 時間要求 | 報送/審查材料 | 備注 |
1 | 學分查詢 | 3月31日前 | 無 | 具體事宜聯(lián)系培養(yǎng)辦蔣老師 |
2 | 答辯資格審查 | 4月5日前 | 審查項目詳見通知第一條 | 全日制由學院審查,非全日制由學位辦審查; |
3 | 論文檢測及 提交盲審論文 | 3月5日至 4月5日 | 1.答辯人員名單; 2.論文最終檢測結果和自費檢測報告; 3.需送審的學位論文(盲審格式,全日制1本,在職2本); 4.保密論文名單和申請報告。 | 將名單及檢測結果電子版和紙質版提交至學位辦,其中紙質材料需主管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 保密論文由學院明確提出; |
4 | 論文送審 | 4月5日至 5月5日 | 無 | 逾期提交或未達到檢測要求的學位論文不予送審; 5月10日前反饋評審結果至各學院。 |
5 | 領取答辯材料 | 5月10日前 | 無 | 全日制答辯材料由學院領取并發(fā)放,非全日制答辯材料由學位辦發(fā)放 |
6 | 學院組織答辯、學生向學院提交學位檔案 | 5月28日前 |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學位檔案 均交學院初審 | 檔案清單見各類人員答辯流程最后一項 |
7 | 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 | 6月1日前 | 電子版和紙質版提交至學位辦,其中紙質材料需主管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 全日制研究生學位檔案學院留存審查并歸檔; | |
8 | 向學位辦提交學位材料 | 6月5日前 | 1.擬授予學位人員名單(論文題目必須與最終定稿論文題目一致); 2.全日制學位論文2本/人; 3.全日制學位申請材料2份/人; 4.授予學位人員登記表1份/人; 5.非全日制學位論文2本/人; 6.非全日制學位檔案; 7.全日制及非全日制論文電子版; 8.非全日制學員電子照片。 | 非全日制檔案清單見相應答辯流程最后一項; 仔細審核擬授予學位人員名單各字段的準確性; 人員名單紙質版需主管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 論文作者及導師應在學位論文《原創(chuàng)性聲明》簽字;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位論文學院都應至少保存一份。 |
9 | 召開校學位評定 委員會會議 | 6月中下旬 | 無 | 無 |
10 | 1.全日制畢業(yè)證、學位證發(fā)放; 2.全日制學位申請材料蓋章返回; 3.非全日制學位證及人事檔案發(fā)放。 | 另行通知 | 無 | 全日制畢業(yè)證、學位證以學院為單位領取,學院應做好畢業(yè)生學費催繳工作; 非全日制學位證及人事檔案由學位辦發(fā)放。 |
11 | 學位信息采集 | 7月10日前 | 在學位信息采集系統(tǒng)內完成所有授予學位人員的基本信息填報工作 | 學術學位填報依據(jù)為《授予學位人員登記表》; 專業(yè)學位填報依據(jù)為《碩士專業(yè)學位基本數(shù)據(jù)表》; 數(shù)據(jù)提交前務必認真審核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
研究生部學位辦
2011-3-4
附件1:《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申請?zhí)崆爱厴I(yè)審批表》
附件2:擬答辯人員名單(答辯前填報)
附件3:擬授予學位人員名單(答辯后填報)
附件4:《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guī)定》
附件: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申請?zhí)崆爱厴I(yè)審批表.doc長沙理工大學2011年上半年答辯人員名單.xls長沙理工大學2011年上半年擬授予學位人員名單.xls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guī)定.doc
附件: |
上一條:關于加強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控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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