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根據(jù)《長沙理工大學學術著作出版資助和認定暫行辦法》(長理工大科【2019】2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文件精神,現(xiàn)組織開展2021年度學術著作出版資助工作,請各單位組織教師積極申報。
一、申報條件
1.申請者(第一作者)提出申請時,須完成全部書稿。
2.公開發(fā)表符合申請者專業(yè)范圍或交叉學科且與所申報著作內(nèi)容密切相關的學術論文,論文具體要求見《管理辦法》。
3.申請資助的著作不能存在著作權爭議,由版權爭議引發(fā)的一切后果由申請者本人承擔。
4.申請資助的著作應是尚未出版的著作,對已出版的著作學校不予資助。
二、材料要求
1.《長沙理工大學學術著作出版資助申請書》紙質檔一式3份,電子文檔發(fā)至指定郵箱并以“出版資助+學院+姓名”命名。
2.書稿的前言(或緒論)、目錄(章、節(jié))、主要參考文獻等(注明出處、發(fā)表時間、發(fā)表的刊物)能夠反映著作學術水平的重要章節(jié)的樣稿一式1份。
3.已完成書稿的電子稿和打印件1份。
4.申請人作為第一作者公開發(fā)表與所申報著作內(nèi)容密切相關的學術論文及作品等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請按申請書所填報論文及成果的順序裝訂好),其中①中文權威期刊和CSCD、CSSCI來源期刊上發(fā)表論文或SCI/ EI收錄論文、新華文摘及人大復印資料轉載論文請標注(收錄論文請另附收錄號或證明材料);②符合資助條件的藝術作品請標注;③符合優(yōu)先資助條件的請標注。
5.已經(jīng)與國內(nèi)知名一級出版社(見附件3)簽訂出版合同,在評審推薦時,評審專家將予以優(yōu)先考慮。
三、其他說明
1.2021年度資助出版學術著作30部,每部資助額度為2萬元。
2.申請人在學術著作獲得批準資助后,應盡快與出版單位簽訂出版合同,并將合同復印件交科技管理部門備案。
3.請各學院認真組織推薦,由申請者所在單位審核與簽署申報意見后于6月11日前將所列材料交科技管理部門,逾期不予受理。
聯(lián)系人:科研部 邱老師,電話:85258137,郵箱:46564048@qq.com
社科處 周老師,電話:85258109,郵箱:25960635@qq.com
附件:1.《長沙理工大學學術著作出版資助和認定暫行辦法》
2.《長沙理工大學學術著作出版資助申請書》
3. 國內(nèi)知名一級出版社名單
科研部 社科處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