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根據(jù)《長沙理工大學學術著作出版資助暫行辦法》(長理工大科【2009】2號文件)的規(guī)定,學校已開始受理2015年度學術著作出版資助專項基金的申請,請各單位組織教師積極申報。請申報者(第一作者)按《長沙理工大學學術著作出版資助辦法》和《長沙理工大學學術著作出版資助申請書》的要求認真填寫《申請書》,經申請者所在單位審批后于4月28日前將下列材料交科研部和社科處,過期不予受理。
1.《長沙理工大學學術著作出版資助申請書》電子文檔和紙質打印件一式三份;
2.已經完成的學術著作書稿打印件一份;
3.申請人為第一作者公開發(fā)表與所申報著作內容密切相關的學術論文(作品)復印件一份(請按申請書所填報的論文及成果順序裝訂好),其中①發(fā)表在中文權威期刊和CSCD、CSSCI來源期刊上的論文或被三大檢索收錄、新華文摘及人大復印資料轉載的論文請標注(收錄論文請另附收錄號或證明材料);②符合資助條件的藝術作品請標注;③符合優(yōu)先資助條件的請標注。
聯(lián)系人:科研部 劉志堅,電話:85258419;社科處 陳婭,電話:85258109.
附件:1.《長沙理工大學學術著作出版資助辦法》
2.《長沙理工大學學術著作出版資助申請書》
3.《關于辦理獲得長沙理工大學學術著作資助出版有關事項的通知》
科學研究部
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處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