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以下簡稱“外教社”)是我國最大、最權威的外語出版基地之一,以提升我國外語教學和科研水平為己任,始終堅持“服務外語教育、傳播先進文化、推廣學術成果、促進人才培養(yǎng)”的發(fā)展方向,堅持出版、科研、教育互動的發(fā)展戰(zhàn)略,在我國外語學術出版領域發(fā)揮了積極引領的作用。
多年來,為適應我國經濟社會和高等教育發(fā)展的新形勢,推動我國高校外語教學改革,鼓勵和支持高校外語教學和科研,提升教學、科研質量和教師綜合素質,催化優(yōu)秀研究成果的出版,外教社與中國外語教材與教法研究中心設立了“全國高校外語教學科研項目”。
該“項目”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通過層層遴選和專家組的嚴格審核,產生了一大批優(yōu)秀的外語研究成果,為我國外語教學和科研的發(fā)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2014年度“全國高校外語教學科研項目”申報工作即將啟動,現(xiàn)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申請時間
2014年5月1日—2014年8月31日
二、項目研究范圍
1.外國文學研究2.語言學研究3.翻譯理論與實踐研究4.教學材料研究與開發(fā)5.外語教學理論與實踐研究6.文化與跨文化研究7.教師發(fā)展研究8.雙語詞典編撰研究9.多媒體、網絡教學研究
三、項目類別
1.一般項目2.青年項目
四、項目申請人條件
1.申請一般項目者,應具有或相當于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2.申請青年項目者(包括項目組成員)年齡不得超過40周歲(以申報截止日期為準),不具備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須由同研究領域兩名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以上的專家推薦。
3.申請人每年僅限申報一個項目,之前申請獲批但未結項者不得申請新項目。
五、項目管理機構
1.本項目管理機構為“外教社全國高校外語教學科研項目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管理領導小組”),管理領導小組下設日常辦公機構“外教社全國高校外語教學科研項目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管理辦公室”)。
2.專家評審組。根據(jù)學科分類設立,負責評審。
3.結項鑒定組。負責項目結項鑒定。
六、項目申請
申請人于當年申請有效期內登錄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網站(www.sflep.com),進入“全國高校外語教學科研項目”專欄,下載填寫《全國高校外語教學科研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并在申請有效期內(以郵件發(fā)出日為準)以電子郵件形式提交《申請書》及有關材料。郵件地址:kyxm@sflep.com。同時還須提交同樣的紙質《申請書》與相關材料。
七、項目評審
1.資格審查。管理辦公室對申請人條件進行審查,合格者,進入初評。
2.初評。專家評審組對《申請書》及有關材料進行初評。
3.會議評審。對初評通過項目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是否建議立項。
4.復核審批。管理辦公室對初評和會議評審結果進行復核,報請管理領導小組最終審定。
八、項目立項、中期評估、結項
1.通過項目評審的,管理辦公室向項目申請人發(fā)出《立項協(xié)議書》,正式立項時間以《立項協(xié)議書》發(fā)出之日的下個月1日算起。
2.項目周期兩年以上(含兩年)的,實行項目中期評估制度。
3.立項項目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后,須經結項鑒定組鑒定方可結項。
九、項目經費發(fā)放
立項項目根據(jù)其類別、規(guī)模、學術價值等,享受相應的資金資助。經費分兩次發(fā)放,簽訂《立項協(xié)議書》后發(fā)放經費總額的60%,其余40%經費在中期評審通過后再發(fā)放。
十、項目成果
1.以專著或教材形式結項的項目,外教社擇優(yōu)出版。
2.以論文形式結項的項目,外教社擇優(yōu)向相關外語類期刊推薦發(fā)表,或擇優(yōu)以論文集的形式結集出版。
十一、本指南最終解釋權歸“外教社全國高校外語教學科研項目管理領導小組”。
人文社科處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