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育 部 文 件
教社科廳[2013]1號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
發(fā)展報告項目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現將《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發(fā)展報告項目實施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附件: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發(fā)展報告項目實施辦法
教育部辦公廳
2013年3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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