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2011年度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開始啟動,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1年度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七一”講話精神,按照李長春同志在2011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評審工作會議上提出的要求,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切實加強哲學社會科學基礎理論與應用對策研究,著力推進實踐基礎上的理論創(chuàng)新,著力提高服務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著力增強學術創(chuàng)造力和影響力,努力促進我省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fā)展,為推進“四化兩型”建設、推動湖南科學發(fā)展、加快富民強省步伐提供強大精神動力、思想保證、理論支撐和智力支持。
二、本次申報的省社科基金年度項目包括以下幾個類別:重點項目、一般項目、成果立項項目、基地委托項目、獎勵項目、“百人工程”項目。為了鼓勵學術創(chuàng)新和促進充分競爭,上述各個類別的項目不設課題申報指南,申報者在嚴把政治方向關和學術質(zhì)量關的前提下可自由選題。
三、項目申報范圍涉及26個學科,具體分類如下:馬列·科社,黨史·黨建,哲學,理論經(jīng)濟,應用經(jīng)濟,政治學,社會學,法學,國際問題研究,中國歷史,世界歷史,考古學,民族問題研究,宗教學,中國文學,外國文學,語言學,新聞學與傳播學,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人口學,統(tǒng)計學,體育學,管理學,藝術學,教育學,軍事學。項目申請書中學科分類的填寫從以上26個學科中選擇,不要細分填寫到二級學科。管理學包括經(jīng)濟管理、公共行政管理等研究方向,語言學分為漢語語言學和外國語言學,在填寫學科類別時,可加括號具體注明,即從管理學(經(jīng)濟管理類)、管理學(公共行政管理類)、語言學(漢語言類)、語言學(外國語言類)中選擇。申報2011年度省社科基金重點項目、一般項目、“百人工程”項目時,需提供《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7份、項目設計論證活頁5份,申報材料要求用紙制標準文件袋裝好,一人一袋、袋子正面貼好申請書的封面。2011年度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有關申報材料及匯總表格,請從《湖南社科規(guī)劃網(wǎng)》“資料下載”欄目(sk.rednet.cn)。
四、根據(jù)《湖南省社會科學成果立項資助項目實施辦法》,2011年省社科基金項目繼續(xù)拿出一定比例的立項指標進行成果立項資助。申請立項成果應是已獲得學術理論界公認的學術理論水平較高、應用對策價值較大而從未獲得過省部級及省部級以上基金資助的研究成果。成果形式是已經(jīng)出版的以申報者為主完成的叢書或著作,或者是2009年7月以來公開發(fā)表的同一研究方向3篇或3篇以上(且其中至少有1篇發(fā)表在國家級權威學術期刊)的系列論文。申報成果立項資助項目,必須填寫《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成果立項審批書》一式4份。以叢書或著作申報的提供成果原件1份,以系列論文申報的提供復印件1份(必須由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鑒定成果原件,簽署審核證明意見,并加蓋科研部門公章),所有材料請用紙制標準文件袋裝好。申報材料一律不退,請申報者自留底稿。
五、為多元投入加大對省社科基金項目的資助力度,推動湖南外語教學科研水平進一步提高,2011年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基金辦公室繼續(xù)與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聯(lián)合設立外語科研項目。該項目性質(zhì)為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與當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資助額度一致。凡從事外國語言文學教學科研的人員都可申報。外國語言文學學科原立項由省社科規(guī)劃辦資助的項目繼續(xù)保留,原立項由所在單位資助的項目改為由該項目資助。申報時按語言學(外國語言類)或外國文學學科填寫,不單獨注明申報該項目。外語科研聯(lián)合項目由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根據(jù)立項通知將資助經(jīng)費撥付到項目所在單位賬戶,每年集中撥付一次。
六、每個項目主持人只能申報1個項目。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重大和重點項目、省社科基金項目、省科技廳軟科學項目、省社科成果評審委員會項目尚未結項的,不能申報省社科基金本年度項目。請各單位科研辦認真審核把關。
七、申報省社科基金獎勵項目,應認真填寫《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獎勵項目審批表》2份,由所在單位組織3名以上專家聯(lián)合推薦,經(jīng)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審核,報省社科規(guī)劃辦按程序立項。
八、每個省社科研究基地可申報1個基地委托項目?;匚许椖康闹鞒秩隧氂苫刎撠熑撕褪紫瘜<夜餐_定?;匚许椖可陥髴⒁馔怀龌靥厣?,加強研究人才培養(yǎng)。申報材料需填寫《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委托項目審批書》2份,由基地學術委員會進行評審,首席專家簽字,經(jīng)人文社科處審核后,報省社科規(guī)劃辦按程序立項。
九、 申報材料、專家意見匯總表(由主管院長簽名后加蓋學院公章)及申報項目匯總表,由各單位科研辦匯總后統(tǒng)一交人文社科處(不受理個人申報);各類項目申請書(審批書)、各單位申報項目匯總表均需提供電子文檔。
上交材料時間:9月13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聯(lián) 系 人:鄭詠梅
聯(lián)系電話:85258423
人文社科處
201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