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國家語委“十二五”科研規(guī)劃2011年度項目申報工作開始啟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要著眼于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改革和發(fā)展需要,以全局性、戰(zhàn)略性、前瞻性的理論和現實問題為主攻方向,準確把握時代特征,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有效解決語言生活實際問題,注重社會效益和應用價值。
二、重大項目名稱即為研究題目,申請人不得自行命題、隨意擴大和縮小研究范圍。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申請人可參照《項目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領域,自擬項目名稱。本年度重大項目資助標準為20-30萬元、重點項目資助標準為8-15萬元,一般項目資助標準為5-8萬元。設立自籌資金項目。
三、項目管理遵照《國家語委科研項目管理辦法》執(zhí)行。本年度立項項目要求1-3年完成。項目延期或調整人員須經國家語委科研規(guī)劃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
四、項目申請人通過網絡申報(登陸國家語委科研網),并同時填報《國家語委科研項目申請書》紙質材料3份。重大項目采取招標方式,經網絡初評后,等候通知到京參加現場答辯,不參加答辯視為放棄;其他項目實行同行專家網絡初評和專家會議集中復評。初評采用匿名方式。復評重點考察前期相關研究基礎和研究能力。
五、項目負責人同年度只能申報一個項目。在研的國家語委項目負責人原則上不得再申報新項目。不支持已有兩個以上其他來源的在研項目的研究者再次申報國家語委規(guī)劃項目。上述各類項目的結題均以結題證書注明的時間為準,并須提供結題證書復印件。
六、項目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請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并查實后,取消個人3年申報資格,如已獲準立項一律撤項,并追究申請人所在單位的管理責任。
七、國家語委科研項目實行信用管理制度。獲準立項的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zhí)行期間要遵守各項規(guī)定,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有不良信用記錄者,項目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請新項目。
八、項目評審堅持公平、公正,凡申報項目的專家須回避項目評審工作。項目評審堅持質量第一,寧缺毋濫。專家評審結果報國家語委科研規(guī)劃領導小組辦公室,經審定后公示,無異議后下達立項通知書并撥付項目經費。
九、項目申報所需的各種材料均可從國家語委科研網(網址:www.ywky.org)下載。紙質材料一式3份經由人文社科處統(tǒng)一報送國家語委科研規(guī)劃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確保電子申報數據和紙質申報數據的一致性。
十、申報書填寫幾點說明:
1、申請書封面:負責人所在單位統(tǒng)一填“長沙理工大學”;
2、經費管理單位:管理單位名稱:長沙理工大學開戶銀行:湖南長沙市農行高云支行帳號:18-051401040000158
3、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審核意見統(tǒng)一填:申請書所填寫的內容屬實;該項目負責人和參加者的政治業(yè)務素質適合承擔本項目的研究工作;本單位能提供完成本項目所需的時間和條件;本單位同意本項目的管理任務和信譽保證。
十一、受理材料時間:各相關單位科研秘書于5月23日將《國家語委科研項目申請書》紙質材料一式3份報人文社科處。逾期不予受理。
聯(lián)系人:鄭詠梅
聯(lián)系電話:85258423
人文社科處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1、國家語委“十二五”科研規(guī)劃
2、國家語委“十二五”科研規(guī)劃2011年度項目指南
3、國家語委科研項目管理辦法(2011年修訂版)
4、國家語委科研項目申報系統(tǒng)使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