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團支部:
據(jù)#長沙理工大學關于開展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yōu)”工作的通知#學院將開展五四評優(yōu)初選工作。
一、評選項目
1.先進集體
先進團支部:分為五四紅旗團支部和五四活力團支部兩類,分別授予綜合表現(xiàn)突出和某一方面成績突出的團支部。每個學院推薦2個支部選擇其中一個獎項參評,學生總數(shù)2000人以上的學院可多推薦1個支部。
2.先進個人
(1)優(yōu)秀團員:不超過全班學生總數(shù)的2%;
(2)優(yōu)秀團學干部:不超過全班學生總數(shù)的1%(校級學聯(lián)組織團學干部單列,不占學院名額);
(3)科技創(chuàng)新先進個人:不超過全班學生總數(shù)的0.5%;
(4)社會實踐先進個人:不超過全班學生總數(shù)的0.5%;
(5)文體活動先進個人:不超過全班學生總數(shù)的0.5%;(6)五四青年獎章、十佳團學干部、十佳團支書:每個學院每個獎項各推薦1人,學生總數(shù)2000人以上的學院可多推薦1名選擇性參評其中任一獎項。
二、評選方式
1.先進團支部
由班級先填寫附件一中先進團支部申請表,學院團委根據(jù)《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yōu)”先進團支部評選辦法》(附件一)完成初評工作,初評時需上交好初評材料,包括:《長沙理工大學“五四評優(yōu)”先進團支部申報表》、團支部事跡材料(不限字數(shù))。初評通過的團支部匯報時自帶好風采展示PPT。
初評時間:3月28日,初評通過的班級,會將結果進行公示,學院會根據(jù)名額分配情況審核申報材料,將同意推薦的參評對象材料交至學工部。
結果公示后,被推薦至校級先進團支部的班級支部整理好申報材料,包括:《長沙理工大學“五四評優(yōu)”先進團支部申報表》、團支部事跡材料(1500字以內(nèi))、團支部彩色電子照片1張(合影或活動照均可,JPG格式)、團支部風采展示PPT(自動播放,每張時間為5秒鐘,時長不超過3分鐘)、團支部成員2017年成績單(兩個學期,由教務部門核準蓋章)和相關實證材料掃描件或復印件。
2.先進個人
由個人填寫先進個人申請表,學院根據(jù)《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yōu)”先進個人評選辦法》(見附件二),組織除社團活動先進個人外的其他先進個人項目初選。五四青年獎章、十佳團學干部、十佳團支書的參評者需整理好申報材料,包括:《長沙理工大學“五四評優(yōu)”先進個人申報表》、參評者事跡材料(1500字以內(nèi))、彩色電子照片1張(生活照,JPG格式)、個人風采展示PPT(自動播放,每張時間為5秒鐘,時長不超過1分鐘)及相關實證材料掃描件或復印件。學院根據(jù)名額分配情況審核學生申報材料,將同意推薦的參評對象的申報材料和登記表,交至學工部。
三、名額設置
先進團支部院級名額和先進個人名額與推薦至校級名額之比為1:1(詳見附件一與附件三)
四、收交時間
請各班級團支部于3月27號(星期二)之前各班以班級為單位將先進團支部以及先進個人申請表電子檔發(fā)送至1520789095@qq.com以“五四評優(yōu)匯總材料(班級名稱)”為郵件主題。在3月27號晚7點到8點將先進團支部以及先進個人申請表紙質(zhì)檔交到16教308學生會辦公室。
附件:
1. 附件1: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yōu)”先進團支部評選辦法(1).doc
2. 附件2: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yōu)”先進個人評選辦法(1)(1).docx
3. 附件3: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yōu)”先進個人指導性名額分配表(1).docx
建筑學院團委學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