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濟與管理學院關于研究生導師負責制及雙向選擇工作的實施辦法
研究生指導教師是指導、培養(yǎng)研究生的重要工作崗位。根據(jù)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暫行辦法》的精神,就研究生實施導師負責制及研究生與導師實行雙向選擇問題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關于導師負責制
研究生在校期間指導教師為第一責任人。指導教師除了按學?!堆芯可笇Ы處煿芾頃盒修k法》規(guī)定指導研究生學習及業(yè)務工作外,還必須關注所指導的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個人成長,掌握所指導研究生的思想動態(tài)。若研究生在學習期間違反國家法律行為受到刑事拘留及以上處罰或者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違反校規(guī)校紀的行為受到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的,指導教師負有管理責任,指導教師將停招研究生一年并扣減指導該研究生的一年工作量。
二、關于雙向選擇工作:
1、雙向選擇工作以碩士學科為單位組織進行,由學科負責人召集;
2、指導教師可以根據(jù)本人的研究工作需要在院內(nèi)跨學科招生,需要跨學科招生的教師應在雙向選擇前將本人基本情況及研究方向報相關學科負責人,并納入該學科的雙向選擇范圍;
3、每位指導教師每年各學科合計招生不得超過4人,招生人數(shù)少的學科,可以由學科負責人調(diào)低限額,并在雙向選擇開始前向?qū)W生公布;
4、雙向選擇前,學科負責人應將參與本學科招生的教師基本情況(含職稱、學歷、研究方向等)以書面形式向?qū)W生公布,學生則逐個向教師介紹自己的情況;
三、雙向選擇按兩次每次兩個志愿的方式進行,學生的第一次志愿待教師選擇確定后,由學科負責人向?qū)W生公布缺額的教師及未被選擇的學生名單,由學生及教師再次選擇;沒有學生選擇的教師,可以不招生。
四、在學習期間,雙向選擇結果原則上不調(diào)換;特殊情況下,經(jīng)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院黨政聯(lián)席會議研究批準后,可以調(diào)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