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學院2021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29號)和《關于做好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機構
1. 成立學院推薦工作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劉安生、陳 瑜
組員:秦衛(wèi)星、張 銳、甘海鷹、黃文衛(wèi)、羅帥、李稀、郭文穎、易芙蓉
2. 成立學院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陳 瑜
組員:程永舟、張軍輝、張 銳、陳伏彬
二、推免生工作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選拔原則,嚴格按照《關于做好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執(zhí)行,確保推免生質量。
為加強對推免生工作的監(jiān)督,設立舉報電話:0731-85256019。
三、推薦名額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推免生候選人推薦計劃分配表》,國際學院2021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普通計劃數(shù)(不區(qū)分學術型和專業(yè)學位)為1人。
四、推免生申請條件
推免學生應思想政治可靠、品德優(yōu)良、誠實守信、學風端正、身心健康;無任何考試作弊或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等行為及處分記錄,無其他學術不端記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推免生基本條件應滿足《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29號)第二章第八條的要求。
五、申請材料清單
1.填寫《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申請表》(附件3)2份;
2.本科在校學習成績單(1-6學期)2份(教務辦打印并簽字蓋章);
3.大學四級或六級英語過級成績單及復印件1份;
4.有關科研成果、各類學科競賽等獲獎證書或證明材料及復印件1份;
5.個人在校簡述(主要包括申請人思想政治表現(xiàn)情況、專業(yè)學習概況、在校期間參加社團組織或社會活動情況、個人興趣和特長等)1份;
6.《國際學院2021年推免生思想政治考核申請表》1份。
六、推免工作流程
1.2020年9月23日前,學院制訂“推免生工作實施細則”和“2021年推免生工作方案”,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辦公室審定和備案;經審定后的細則和方案通過多種公開途徑公布及宣傳。
2.2020年9月25日前,符合學校推免生申請條件的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附件3)并向國際學院教務辦公室提交全部申請材料。
3.2020年9月27日前,國際學院教務辦公室完成學生申請材料原件與復印件的審核工作,確定普通計劃人選。學院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根據專業(yè)排名、綜合考核、面試等方式確定推免生推薦名單,面試全程錄音錄像,并在學院網站公示推免生名單,將公示無異議推免生名單及相關材料提交教務處初審,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4.2020年9月29日前,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的推免生計劃數(shù)確定推免生名單,并在校園網公示10天;如有異議,學校查明情況并公布處理結果。
5.2020年10月8日前,教務處將推免生的相關材料送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將推免生名單提交到教育部“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報湖南省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
6.2020年10月12日—25日,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按照推免流程進行注冊、填寫個人資料、網上繳費(未繳費視為放棄推免生資格)、填報志愿等操作。接收并確認復試及待錄取通知。
七、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推免資格
1.提供虛假材料或被舉報學習成績弄虛作假并被證實者;
2.經批準獲得推免資格后,受到行政處分者;
3.入學前未獲得本科畢業(yè)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者。
國際學院
2020年9月22日
附件1: 《長沙理工大學國際學院2021年推免生工作細則》
附件2:《國際學院2021年推免生思想政治考核申請表》
附件3:《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