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出國留學高校合作項目(即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將于9月開始啟動,根據(jù)相關文件要求,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鑒于第一批因疫情原因取消,申請人外語水平證明有效期、博士后申請人博士畢業(yè)不超過3年等相關要求,均可按照該項目第一批(2020年4月1日)計算相應時間節(jié)點,其他申請條件及申請材料要求均按選派辦法要求執(zhí)行。
二、信息查詢
登錄國家留學網(wǎng)(https://www.csc.edu.cn/)查看《2020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的相關內容。
三、申報流程
1. 個人申請----符合申請條件要求的申請人根據(jù)自身教學科研的安排和業(yè)務進修的計劃,自愿申請,提交申請表(附件1)至所在單位。
2. 所在單位初審----所在部門結合單位人才需求,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初審,確定初步推薦人選并提交匯總表(附件2)至國際交流處。
3.學校評審推薦----由學校組織申請人相關專業(yè)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進行綜合評議,確定學校正式推薦人選并進行公示。
4.組織被推薦人選網(wǎng)上申報并上報國家留學基金委。
四、時間安排
時間 |
工作內容 |
7月、8月 |
意向申請人確定外語是否達標,并獲得擬研修單位正式邀請函及導師簡歷(導師本人簽名) |
8月20日至31日 |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向所在單位遞交申請表,所在單位審核材料后,向國際交流處報送推薦名單及相關材料 |
9月1日至9日 |
國際交流處匯總申請材料,組織相關領域專家評審組評議確定推薦名單,網(wǎng)上公示學校正式推薦名單 |
9月10日至18日 |
被推薦人登錄留學基金委網(wǎng)站,進行網(wǎng)上報名申請,并按照項目要求提交紙質材料一式一份至國際交流處 |
9月19日至30日 |
國際交流處整理申請材料,完成網(wǎng)上上傳文件,準備學校公函等寄至國家留學基金委 |
10-11月 |
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材料審核、專家評審工作,并通知各校錄取人員名單 |
五、申請人注意事項
1.申請人需按時向各自所在單位提交《長沙理工大學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請表》(附件1),由所在單位將申請表(附件1)和匯總表(附件2)統(tǒng)一提交至國際交流處,國際交流處不受理以個人名義提交的申請表。
2.經(jīng)學校評審公示的被推薦人需按時完成網(wǎng)上申報,并按照各項目要求于9月18日17:00前向國際交流處提交相關紙質材料(材料清單見國家留學基金委網(wǎng)站公布的各項目要求的應提交的申請材料及說明)。并將隨申請表打印的空白《單位推薦意見表》及所在單位推薦意見內容編輯成word文檔發(fā)送至郵箱:xiaolifan2011@163.com。
六、各單位注意事項
1.請各單位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師德師風及身心健康情況等方面進行嚴格把關,嚴格審查申請人材料的真實性、研修計劃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認真給出推薦意見。
2.請各單位于8月31日17:00前將本單位申請人個人申請表及所在單位申請人匯總表紙質材料交至國際交流處705室。
七、派出及管理
采取“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辦法。留學人員在派出前,須與留學基金委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xié)議書》等手續(xù)。派出后應遵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guī)定及《資助出國留學協(xié)議書》的有關約定。
根據(jù)國家留學基金委相關文件要求,規(guī)范管理,請申請人和所在單位按照項目時間節(jié)點按時提交相關材料。
聯(lián)系人:范老師
聯(lián)系電話:85258783
電子郵箱:xiaolifan2011@163.com
辦公地址:一辦公樓705室
公派留學QQ交流群:173080094
國際交流處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