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使我院教師樹立現(xiàn)代教育思想和先進教學理念,掌握先進教學方法和手段,進一步提高教學技能和教學創(chuàng)新能力,促進教師教學成長常態(tài)化、制度化,為切實提高教學質量奠定堅實基礎,教師任課資格認定和青年教師培養(yǎng),是學校保證本科教學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為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根據(jù)長理工大教〔2020〕10 號文件《長沙理工大學新任職教師培養(yǎng)及任課資格認定辦法》,結合材料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新任職教師認定和基本任課資格及認定
(一)新任職教師為新任某1門課程(含選修課程)的主講教師,或初次從事教學工作的教師(含引進〈調入〉學校或校內轉崗到教學崗位的初次從教人員,經學校崗前培訓取得合格證書并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即認可具備基本任課資格)。
(二) 基本任課資格是指其承擔本科非主講教學任務的資格。具備基本任課資格的教師,可承擔課程輔導與答疑、課程實驗指導、課程設計指導、實習與實訓指導等教學任務,其中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還可承擔其所屬專業(yè)的畢業(yè)設計(論文)指導工作。
第二條 主講教師資格及申請認定須具備的條件(以下簡稱“任職條件”)主講教師資格是指教師承擔本科課程主講教學任務的資格。符合如下條件者可申請主講教師資格認定:
(一)取得基本任課資格,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和中級及以上職稱。
(二)新任職教師,須按照“傳幫帶”的培養(yǎng)制度,在導師指導下接受過擬任課程的輔導答疑、批改作業(yè)和隨堂聽課等教學環(huán)節(jié)的訓練與實踐旁聽過1門及以上(含1 門)該課程或相近課程的講授,其中碩士學位教師原則上應有一輪及以上助課經歷。
(三)新任職教師,須參加學校教學質量監(jiān)測與評估中心(教師教學發(fā)展中心)(以下簡稱評估中心)組織的專題培訓兩次及以上和不少于16學時的全國高校教師網絡培訓中心在線課程學習并取得在線電子合格證書。
(四) 了解學校教學基本規(guī)范與規(guī)章制度,了解任教專業(yè)培養(yǎng)目標和畢業(yè)要求。深入研讀了擬任教課程正式出版的教材和指定的參考書,熟悉課程教學大綱和教學基本要求,并以此作為備課依據(jù),編制完成了擬任課程的教學日歷和教案,至少完成了擬任課程該學期1/2的備課量,至少完成了1/2 的配套教材習題和課程實驗項目。
第三條 實行新教師教學準入制度,加強崗前培訓與資格認定。嚴格遵照學校關于新任職教師的主講教師資格認定的相關程序進行。
(一)新任職教師的主講教師資格認定由本人向本院提出申請,填寫《長沙理工大學主講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一》)和出具相關實證材料。由學院審查其任職條件,對符合條件者進行試講考評,之后在《申請表一》上簽署考評結論。
(二)新任職教師的主講教師資格認定結論分為具備、暫不具備該課程主講資格兩種,并將《申請表一》報送至學院教務辦。
(三)系級試講對新任職教師的認定申請每學期受理1次,逾期申報或非下學期任教者的申請不予受理,未通過者的申請同期不再受理。
(四)已取得某門課程主講資格、擬新任另一門課程(包括選修課程)主講的新任職教師,申請人已任課程的教學考核須為良好及以上,由本人向本系遞交《長沙理工大學新任課程、外校引進(調入)教師主講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二》)出具相關實證材料,經由系試講考評后認定。認定結論分為具備、暫不具備該課程主講資格兩種。認定結論經院在申請表上簽批后生效。
(五) 從外校引進(調入) 學校的具有講師及以上職稱的新任職教師,擬任某課程主講教師,如曾獨立完整地主講過該課程,其該課程主講教師資格可由本人填寫《申請表二》并出具曾主講該課程的實證材料,經由學院審查和試講考評后認定其主講教師資格。認定結論分為具備、暫不具備該課程主講資格兩種。經學院在《申請表二》上簽批后生效。《申請表二》審批復印件須報送至評估中心備案。
第四條 本制度由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負責解釋。
第五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長沙理工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