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調動本科生的學習主動性與積極性,尊重和鼓勵學生個性和特長發(fā)展,根據(jù)《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yè)(類)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24〕17號)和《關于做好2024級在校本科生轉專業(yè)(類)工作的通知》要求,規(guī)范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yè)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轉專業(yè)工作細則和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1、學院成立本科生轉專業(y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毛衛(wèi)國 鄭延恒
成員:李靈均 邵巧艷 謝煒 劉鵬 陳召勇 李錦文 謝易真
秘書:謝易真
負責制定本學院轉專業(yè)工作細則,接收計劃、接收條件、考核內容、考核方式、工作程序與時間安排等工作方案;接受學生咨詢與報名;組織考核以及提出擬接收學生名單等。
2、面試工作小組
根據(jù)學生報名情況安排面試工作小組。
二、基本原則
(1)符合《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yè)(類)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24〕17號)要求。
(2)實行學生和學院雙向選擇,學院擇優(yōu)錄取原則。
(3)轉專業(yè)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轉出無門檻、轉入有要求”的原則,實行學生學院雙向選擇、學院擇優(yōu)錄取的政策;嚴格遵守轉專業(yè)的條件、規(guī)則與程序。
三、申報條件
申請轉入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學習的學生需滿足以下條件:
(1)基本條件:擬轉入我院的學生轉專業(yè)報名基本條件需符合《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yè)(類)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24〕17號)、《關于做好2024級在校本科生轉專業(yè)(類)工作的通知》規(guī)定和《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4級本科生轉專業(yè)(類)工作細則》。
(2)申請人高考科目滿足理工科專業(yè)報考要求。
(3)申請人的課程平均學分績點要求: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新能源材料與器件和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yè)均要求初修2.5及以上。
(4)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間沒有受到過學校的嚴重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
四、接收名額
2024級無機非金屬材料專業(yè)轉入學生計劃人數(shù)為35人;新能源材料與器件專業(yè)轉入學生計劃人數(shù)為35人;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yè)轉入學生計劃人數(shù)為23人。接收名額不超過計劃人數(shù)。
五、遴選和考核辦法
考核內容分為基本條件審查(包括學分績點審核和違紀處分審核)和面試兩個部分,具體要求為:
1、基本條件審查
(1)課程成績單及學分績點由教務處提供,不需要學生提供。
(2)學生違紀處分情況由我院向轉出學院獲取,不需要學生提供。
2、面試由學院組織成立的面試專家小組負責。重點考察學生的專業(yè)興趣、綜合素質和發(fā)展?jié)撡|等。
六、工作流程
1、公布工作實施細則
2025年1月3日前,學院制定本年度轉專業(yè)工作細則報學校教務處審核。
2025年1月7日前,由學院在本院網頁發(fā)布轉專業(yè)工作通知。
2、開展宣傳、咨詢工作
在轉專業(yè)工作細則公布后,學院開展多種形式的轉專業(yè)宣傳、咨詢工作。學院咨詢電話:85258487。
3、學生提交申請
學生提交《長沙理工大學學生轉專業(yè)(類)申請表》。申請表以電子郵件發(fā)送至郵箱851187698@qq.com。面試的時候將申請表的紙質件交來面試現(xiàn)場,過期不予受理。申請表電子版的文件名為“某某某長沙理工大學學生轉專業(yè)(類)申請表”。報名時間:即日起到2025年2月18日(星期二)。
4、學院資格審核
2025年2月21日(星期五)前,學院初審。在學院網站公示各專業(yè)報名情況及初審合格名單。
5、學院綜合面試
學院組織對通過報名審核的學生進行綜合考核和遴選。報名參加學院轉專業(yè)的學生要求參加學院組織的綜合面試。
考核時間:2025年2月25日下午2:30(星期二)。
地點:云塘新能源1-924會議室。
6、錄取
(1)按照轉專業(yè)學生綜合測評得分從高到低排序,且面試分不低于70分,確定錄取名單。
綜合測評分=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分+面試分。其中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分占40%,面試分占60%。
(2)綜合測評分計算辦法
A.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分
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分=實際平均學分績點/4×100×0.40
B.面試分
面試分=實際面試得分(百分制)×0.60
(3)若最后一名存在相同的綜合測評成績時,則以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分排序錄取。
8、考核結果上報和公布
經過學院考核和面試,學院將《長沙理工大學擬轉專業(yè)學生考核情況匯總表》在學院網上公示3天后,將相關材料送交教務處審批。
教務處學籍與學位管理科于對學院專業(yè)接收人員進行初步審核。學校轉專業(yè)工作領導小組集中審議轉專業(yè)學生材料,依據(jù)學院考核成績排名和接受專業(yè)所確定的錄取比例,審核并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并在校園網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后,由學校行文公布轉專業(yè)(類)學生名單。
9、其它事宜
(1)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分值:截止面試前一天(即2025年2月24日)所修全部課程初修平均學分績點。
(2)轉入學生名單報教務處批準后是否辦理相關手續(xù),以學校教務處相關文件和通知為準。
(3)轉專業(yè)學生正式轉入我院后,終止原專業(yè)課程,按我院相關專業(yè)課程設置進行修讀。
七、咨詢和監(jiān)督
1、咨詢
如有疑問,請咨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教務辦。
咨詢地點:新能源1棟916室,咨詢電話:85258487
2、監(jiān)督
學校監(jiān)督電話:85258572。
八、附則
本工作細則和實施方案由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教務辦負責解釋。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