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號)和《關于做好長沙理工大學2022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2年推免生工作細則》,具體如下:
一、推薦對象及條件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生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2)推免學生應思想政治可靠、品德優(yōu)良、誠實守信、學風端正、身心健康;無任何考試作弊或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的行為,無其他學術不端記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有任何違紀處分記錄者不推薦。
(3)按期完成本專業(yè)教育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課程,第 1 至 6 學期所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處于專業(yè)排名前30%以內。
(4)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450分(710分制)或通過英語六級考試(成績≥425分)或雅思成績6.0分及以上或TOFEL成績 80 分及以上。
二、工作進程
(1)2021年9月10日前,制訂“2022年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推免生工作實施細則”和“2022年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推免生推薦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報學校審定和備案;經審定后的細則和方案在學院網站公示。
(2)2021年9月13日前,召開推薦免試資格確認會,簽署《承諾書》,如放棄推免資格則簽署《放棄資格確認書》。
(3)2021年9月13日前,符合學校推免生申請條件的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長沙理工大學2022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或專項計劃申請表(可同時申請)(見附件2),專項推免生計劃限推本校;并提供英語過級成績單、有關科研成果與學科競賽獎勵證明復印件及其它證明材料給學院教務辦;學院學工辦做好思政材料的審核,證明材料原件與復印件的審核工作。
(4)2021年9月14日,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審定推免生的材料及綜合得分。
(5)2021年9月15日前,學院及相關單位對申請者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基礎上,依據學業(yè)成績、學術成果、獲獎情況等進行綜合排名、公示和推薦(先確定普通計劃人選),填寫《長沙理工大學2022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匯總表》及相關材料,經學院推薦工作小組審核蓋章后,送交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教務處)初審,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后續(xù)推免進程遵照學校的相關文件。
三、有關問題說明
(1)專業(yè)排名請見群文件《2018級平均學分績點排名(2020.9.10)》。
(2)填申請表(附件2)獲得獎勵一欄時,按國家級、省級、校級的順序填寫。并填寫《2022年研究生推免獲獎情況統(tǒng)計表》發(fā)給教務辦李錦文老師(851187698@qq.com)。
(3)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接收時間: 9月13日上午12點前,提交地點:新能源樓1-313(1)(學院教務辦);材料和綜合得分審定時間9月14日下午2點,地點:新能源樓1-306。提交材料包括:申請表,英語四六級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競賽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創(chuàng)新項目立項結題文件,論文專利證明材料,思政考核表,思政表現(xiàn)佐證材料等。
(4)成績單不需要同學提供,由教務辦統(tǒng)一打印。
(5)學生對相關成果的等級認定如有異議,以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結果為準。
(6)未盡事宜,以學校相關文件精神為準。
(7)推免選拔工作接受學生和社會的監(jiān)督,有異議者可向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辦公室(教務處)反映,如發(fā)現(xiàn)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可向紀檢監(jiān)察處反映。
教務處聯(lián)系方式:0731-85258572
紀檢監(jiān)察處聯(lián)系方式:0731-85258529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1年9月9日